替泰越博弈洗錢23億 15人落網
林姓、高姓主嫌爲首的洗錢機房集團,涉嫌替泰國、越南博弈集團與網站洗錢,洗錢金額高達23億元,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追查半年多,破獲9處機房,共查緝林、高等15人到案。(民衆提供/李京升臺中傳真)
35歲林姓男子、27歲高姓男子等人在臺中、彰化、雲林3縣市成立9處洗錢機房,分別替泰國、越南博弈集團洗錢逾新臺幣23億元,賺取2778萬元佣金,檢警逮捕林姓、高姓主嫌等涉案15人;臺中地檢署已依《洗錢防制法》、賭博等罪起訴林、高15人。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第六隊調查,臺中市林男、彰化縣高男,分別在臺中、彰化、雲林等縣市成立9處洗錢機房,招募多位成員透過地下管道洗錢及移轉金流,並承租小套房,以2至3人爲單位,避免人員出入複雜,試圖掩人耳目。
其中,林嫌去年4月在臺中市太平區成立洗錢機房,並透過網路社羣,陸續招募李姓成員等人擔任轉帳機手,協助泰國賭博網站經營境外賭客簽賭,即便林男等人完全不會講泰語,卻仍取得泰國人頭帳戶入金、出金,至去年底共洗錢泰銖4.8億元,相當於4.6億元臺幣。
高嫌則專爲越南博弈集團成立洗錢機房,並以保障2至3萬元月薪,還有獎金、供餐,吸引成員加入,更將自動化轉帳機房分散於臺中市北區、大甲區、大里區、彰化縣鹿港鎮及雲林縣崙背鄉等多處,以躲避警方查緝。
高嫌承租女友親戚家作爲主要機房,與女友共同管理成員、架設網路和洗錢,半年多來洗錢越南盾1兆4407億餘元、約18.4億元臺幣。林、高嫌也透過洗錢分別收取0.15%不等比例爲手續費,共獲取近2800萬元不法所得。
檢警去年11月收網,分別前往臺中、彰化、雲林等9處搜查,攻堅期間高男女友親戚試圖通風報信,高男還怒飆髒話,要求警方不要抓其女友,但最終2人仍難逃法網;檢警共逮捕林、高共15人,並查扣電腦、手機、24萬元贓款等贓證物,檢方訊後一度聲押高男獲准,林嫌與其他共犯各以3至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中檢日前已依《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林、高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