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500萬拆遷款,80歲老太想霸佔所有錢財,被九旬丈夫趕出家門
俗話說:“窮人乍富,腆胸迭肚。”意思是窮人過慣了苦日子,一夜暴富之後往往無法適應有錢人的生活,走路的時候他挺着胸迭着肚,搖搖晃晃的樣子很好笑。
窮人暴富不僅會變得趾高氣昂盛氣凌人,而且會對金錢表現出強烈的佔有慾,他們擔心金錢被別人搶走,自己重新變回窮人,爲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他們不信任別人,甚至會提防身邊的親人或者伴侶,很多家庭悲劇由此產生。
王大爺90多歲,家裡的老房子被徵收,王大爺拿到500多萬拆遷款,這些錢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說是個天文數字,有了這筆錢王大爺可以好好安享晚年,同時造福子孫後代。
現實並沒有按照王大爺預想的那樣發展,老伴想把所有錢財據爲己有,老伴的行爲觸及到王大爺的底線,王大爺把老伴趕出家門,老伴只能在簡陋的出租屋裡艱難度日。昔日恩愛的夫妻爲什麼會鬧到這個地步呢?
劉大媽是農村人,她和前夫育有一兒一女,一家人和和美美生活了30多年。前夫去世後劉大媽無依無靠,經人介紹劉大媽認識王大爺,雙方子女都同意,結婚是順其自然的事。
當時劉大媽60歲,王大爺70多歲,王大爺的退休金足夠他們日常開銷,劉大媽盡心竭力照顧王大爺,王大爺待劉大媽也不錯,老兩口互敬互愛,相互扶持,日子過得挺美滿。
王大爺有七個子女,這些孩子三天兩口來看望王大爺和劉大媽,他們把王大媽當成自己的母親對待,一家人相處得其樂融融。
劉大媽和王大爺一起生活20年,在此期間劉大媽盡到妻子和母親的責任,她把各方面關係處理得挺好,全家人都尊重她,劉大爺不無感慨地說:“結婚20年我們從來沒吵過架,我老伴真心不錯!”
王大爺以爲他能一直幸福下去,並且和劉大媽相親相愛共度晚年,結果他想錯了,一個意外的驚喜將一切美好化爲泡影。
前些年王大爺的老房子拆遷,王大爺一下子分到500多萬拆遷款,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憑空落到王大爺身上,王大爺怎麼可能不高興呢?王大爺高興得太早了,他沒想到這筆錢被人惦記上了。
我們常說:“不要拿金錢考驗人性,因爲沒人經得起考驗。”面對從天而降的鉅款劉大媽的心態發生變化,劉大媽經常勸王大爺把這筆錢交給她保管,免得被子女瓜分,王大爺沒有聽從劉大媽的安排,他把錢存到自己的名下。
在這個問題上王大爺有自己的打算,在王大爺看來自己有吃有喝日子過得不錯,這筆錢對他來說用處不大,王大爺想把錢分給子女,讓孩子們生活得更好一點。
劉大媽要求王大爺把錢交到她手裡以防被孩子們瓜分,劉大媽的想法和王大爺背道而馳,王大爺自然會產生防備心,雖說劉大媽和王大爺結婚20年,劉大媽勤勤懇懇爲家庭操勞,但是在鉅款面前王大爺更惦記自己的孩子而不是劉大媽。
王大爺拒絕劉大媽的要求,劉大媽磨破嘴皮也無濟於事,惱羞成怒之際劉大媽乾脆撕破臉皮和李大爺對着幹,他們一言不合就吵架,20年的感情在無休止的爭吵中消磨殆盡。
王大爺受夠了劉大媽的嘮叨,他跑到兒子家躲清淨,劉大媽不依不饒繼續糾纏,王大爺索性把劉大媽趕出家門,甚至揚言要離婚,劉大媽只能租住在一間簡陋的出租屋裡天天以淚洗面。
劉大媽照顧王大爺20年,她沒有功勞也有苦勞,500萬拆遷款或多或少都該分給她一部分,王大爺一毛不拔還要和她斷絕關係,這不是劉大媽想要的結果。
劉大媽原本打算和王大爺踏踏實實安度晚年,日子苦一點累一點她都無所謂,從天而降的拆遷款讓劉大媽迷失自我。劉大媽想分得一部分錢,這既對她有利同時也能造福自己的孩子,正因爲如此她纔在金錢的問題上斤斤計較。
可是劉大媽觸及到王大爺的底線,房子是王大爺的婚前財產,拆遷款也是王大爺的個人財產,王大爺願意分給劉大媽一些錢最好,否則劉大媽強求都沒用。
曾幾何時劉大媽和王大爺是恩愛夫妻,轉眼間他們勢如水火鬧得很僵,劉大媽的行爲惹惱王家人,王大爺甚至提出離婚,面對這樣的結局劉大媽欲哭無淚。
劉大媽被王大爺拋棄已經很不幸了,更讓劉大媽傷心的是她的親兒子拒絕撫養她,兒子信誓旦旦地說:“只要她老伴活着,我不會養她!”王大爺不要劉大媽,兒子也不管劉大媽,劉大媽將面臨無依無靠的結局。
在兒媳的慫恿下劉大媽要求王大爺給她一筆離婚費,同時對她進行精神賠償,王大爺坦言:“我以後有孩子照顧,不需要她了,我們一起生活20年我已經很知足了。”王大爺堅持離婚,他們在賠償的金額上談不攏,不過離婚是遲早的事。
當今社會離婚很普遍,我們身邊總有一些人因爲這樣或是那樣的原因離婚,對此我們早就習以爲常了。離婚的人羣大都集中在結婚三五年的夫妻,他們缺乏瞭解,感情基礎不是很穩固,不懂得理解和包容,也不懂得經營婚姻,婚後他們遇到各種矛盾和衝突。
他們沒有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問題,也沒有想方設法解決他們之間存在的問題,他們通過爭吵、冷戰甚至家暴來解決紛爭,這對問題的解決沒有任何幫助反而會激化矛盾,最終婚姻走到絕境,很多失敗的婚姻大都如此。
劉大媽和王大爺的婚姻則不同,他們八九十歲鬧離婚,在常人看來這種事情不可思議。更讓人意外的是他們離婚的原因不是感情不和,不是婚姻忠誠度不夠,也不是一方有不良嗜好,而是因爲金錢。
王大爺得到一大筆拆遷款,劉大媽想把這筆錢據爲己有,因爲金錢他們互相猜忌互相傷害,好端端的感情在金錢面前顯得不堪一擊,最終他們鬧到離婚的地步,這實在讓人唏噓。
有人說:“如果劉大媽不把錢看得那麼重要,一如既往地照顧王大爺,她和王家人的關係不會鬧僵,王大爺也會分給她一部分錢。”你認可這種說法嗎?劉大媽把一手好牌打了個稀爛,你覺得她值得同情嗎?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