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飯碗也會破 臺電研擬修內規 「重大停電事故」將免職
臺電今表示,若造成「重大停電事故」或「公司重大損失」者,可達兩大過免職標準。(臺電提供)
別以爲進了國營事業永遠是鐵飯碗!303全臺大停電,導致臺電董、總同時下臺,基層犯錯人員卻頂多記過、調職,究責標準引來立委批評。臺電表示,經濟部國營事業人員考覈有「一次記兩大過」可予以免職的規定,近日研擬修改規章,建立淘汰機制,若釀「重大停電事故」或「公司重大損失」者,最重將免職,全案仍將送經濟部覈定。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今在經濟委員會直指303是「低級錯誤」,事故發生後臺電董事長、總經理雙雙下臺,犯錯的員工只是記過調職,「這麼重大事故沒有淘汰制度嗎?」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會採最嚴厲處分,並請臺電檢討內部規章。
臺電指出,現有經濟部所屬國營機構人員考覈辦法,已有一次連記兩大過可免職的最重處分,只是標準不夠明確,過去僅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纔會被免職。臺電將盡快檢討規章,訂出汰換標準。
臺電補充,會把「重大停電事故」和「造成公司重大損失」列爲兩大過標準,讓同仁有所依循警惕,做好供電穩定工作,相關修正要送經濟部覈定完成纔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