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心送藥硬上女網友2次!色男反控她「穿內褲誘惑」 獻身

一名男網友假意貼心送藥,但進到女網友住處後爲了一逞色慾竟硬上對方。(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市一名賴姓男子得知女網友身體不適,藉口幫送藥物進入住處性侵得逞,並堅稱雙方是情侶,在訊息中之所以會對女網友道歉,是因爲兩人約定要「外射」但他不小心「內射」,高院不採信男子辯詞,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在民事部分臺北地院判賴男應賠償女方精神慰撫金20萬元,可上訴。

賴男經由臉書認識小美(化名),並互以通訊軟體Messenger、LINE聯繫。2020年7月間賴男得知小美身體不適,藉口爲小美購買餐點及藥物,實際上是爲了得知小美住處,當日賴男到小美租屋處送餐後,向小美表示自己想留宿遭拒絕,賴男色性大發不顧小美抵抗將她壓倒在牀性侵得逞。

小美表示自己當天發燒昏昏沉沉,賴男傳訊息告訴她已經買好藥,小美表示自己不想讓對方浪費錢,才同意賴男入內,然而賴男進房後先是把小美壓在地板上,並用性器官插入小美下體,賴男見小美反抗不了,就把小美抱到牀上繼續性行爲,小美表示結束之後趕快將賴男推走,並說「可以麻煩你先走嗎?我真的很不喜歡這樣」,起初賴男還不願意離開,在小美三番兩次地拜託之下,賴男才離去,等賴男離開後小美立刻將門反鎖並去洗澡。

北院勘驗2人對話紀錄,發現小美在案發後要求賴男離開,並對賴男說「你這樣硬來很不尊重」、「那你這樣硬來是怎樣?」,而賴男也回覆「抱歉,我不喜歡等」、「對不起,但我很認真」等,賴男辯稱兩人是自願發生關係,更指控小美穿睡衣與內褲應門,而且還告訴自己住處,因而認爲雙方是男女朋友關係,賴男辯稱在訊息中會向小美道歉是因爲彼此本來約定好要「外射」但因爲小美雙腿夾住不小心內射,而爲此道歉。對此北院認爲如果兩人合意性交,賴男爲何沒有在第一時間提出反駁,反而是道歉?證明賴男已違反被害人意願,審酌賴男犯後猶指稱小美於深夜穿睡衣同意進入租屋處並主動獻身,難認有悔改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

賴男不服判決上訴高院,堅稱兩人是自願發生關係,高院認爲上訴無理,應予駁回。民事部分女方求償100萬元,臺北地院判賴男應賠精神慰撫金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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