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告美國政府違憲 侵言論自由

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7日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路透

短影音共享平臺抖音(TikTok)及其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七日提出法律訴訟,控告美國政府的TikTok禁令「明顯違憲」。此一法律戰勢必曠日廢時,最終可能打到最高法院。

TikTok禁令被夾帶在九百五十億美元對外援助法案中,於國會包裹過關並獲拜登總統簽署;禁令要求字節跳動在九個月內出售TikTok,否則將在全美禁用。這是美國政府首次針對單一社羣媒體實施可能的禁令;言論自由倡議者指出,此作法在伊朗或中國大陸等專制政權較常見。

字節跳動在訴訟中指出,該法律模糊稱其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以規避保護言論自由的憲法第一修正案,「明顯違憲」;「國會史無前例地針對性禁止TikTok,而這一充滿活力的線上論壇旨在保護言論和表達,有一億七千萬美國人使用它並在網路創造、分享和觀看影片」。

字節跳動表示,他們「沒有出售TikTok的任何計劃」,即使撤資也須得到北京同意,中國政府已「明確表示」不會允許字節跳動與TikTok切割。

TikTok和字節跳動辯稱,「該法要求TikTok須與字節跳動『合格切割』才能繼續在美運營,不論在商業上、技術上、法律上都不可能辦到。毫無疑問,該法將迫使TikTok在二○二五年一月十九日之前關閉」。TikTok和字節跳動表示,他們應該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保護。

賓州大學法學院研究員赫爾維茨表示,字節跳動首先可能要求法院暫時阻止該聯邦法律生效;法院是否授予此類暫時禁令,將直接決定此案發展。法院若不出面阻攔,字節跳動必須在本案判決前出售TikTok。

研究言論自由問題的哥倫比亞大學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執行總監賈弗認爲,TikTok挑戰禁令將會成功。他說:「第一修正案是指政府若無充分理由,不能限制國人從國外獲取思想、資訊或媒介。這樣的理由在此案並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