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長給區委書記打個招呼,其兒子輕鬆獲利7000萬
貴州反腐大片1月17日晚播出第二集,其中剖析了貴州省自然資源系統的腐敗問題。
2024年5月18日,貴州省自然資源廳黨委書記、廳長周文任上被查。不到兩個星期,其前任原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朱立軍被查。加上前期被查的周從啓(原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和吳月平(省自然資源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等,黨的二十大以來,全省自然資源系統共有15名廳級幹部、56名處級幹部和1239名科級及以下幹部被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形成強大震懾。
據報道,2017年初,朱立軍瞭解到白雲區有地下商業通道修建項目,通過給時任白雲區委書記楊明晉打招呼,爲兒子承接了這個項目。2020年5月項目竣工後,朱立軍兒子不出錢、不出力,光靠出售鋪面就獲利7000萬餘元。
梳理這些案件可以發現,自然資源系統腐敗問題呈現出違紀違法幹部多層次,涉及土地、礦產等多領域,涵蓋審批、買賣、生產等多環節的特點。
朱立軍和周文作爲全省自然資源系統的先後兩任“一把手”,都是“靠資源吃資源”的典型。周文主要是“靠礦吃礦”,她在煤礦整合、煤礦擴界擴能、礦區治理項目等方面爲不法商人提供幫助,大肆收受鉅額賄賂。而朱立軍主要是“靠土地吃土地”。
朱立軍:我的這個職務犯罪,全部都發生在我擔任貴州省國土資源廳的廳長期間,造成了很惡劣的影響。
朱立軍在原省國土資源廳擔任黨組書記、廳長近10年之久,貪腐過程中主要利用手中權力在國土資源領域爲相關公司及個人獲取建設用地指標等方面提供幫助,這在他受賄數額最大的一件事情上得到集中體現。
2010年,某公司在貴州承接了一個大型房地產項目,項目啓動後,項目負責人張某經常找朱立軍解決一些用地方面的難題。
朱立軍:我當時總結就是第一個它的體量大,要用更多的建設用地指標。第二個他們佔用很多耕地,而且有些耕地是基本農田,所以難度也很大。
面對這些難題,朱立軍自有辦法,他接受張某請託後主動積極搞好服務,並多次深入到項目現場幫助和指導修改項目方案。
貴州省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秦銳:不僅如此,朱立軍還給市(州)國土資源局的領導打招呼,要求建設用地指標劃撥後,要優先考慮這個房地產項目。同時只要涉及該項目的用地審批報到國土資源廳後,朱立軍就要求下屬對這個項目“開綠燈”。
在朱立軍的大力支持下,項目順利推進。張某多次向朱立軍承諾一定會“重謝”。但朱立軍收錢十分小心,所以張某一直找不到合適的機會,後多次叮囑繼任者李某一定要好好感謝朱立軍。
貴州省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秦銳:2017年初,朱立軍瞭解到白雲區有地下商業通道修建項目,考慮到該項目有國家優惠政策,又不在國土資源領域,於是通過給白雲區委原書記楊明晉(已另案查處)打招呼,爲兒子承接了這個項目。
憑空拿到項目後,朱立軍兒子找上述某公司具體施工建設。公司負責人李某得知後,立即就察覺到兌現“感謝”朱立軍的時機來了。
之後,該公司幫朱立軍兒子施工建設,既出工又墊資。2020年5月項目竣工後,朱立軍兒子不出錢、不出力,光靠出售鋪面就獲利7000萬餘元。
朱立軍:機關算盡,就是因爲當時利令智昏嘛,所以就是覺得這方面比較隱蔽,也比較安全。
經查,2007年至2018年,朱立軍爲相關公司及個人在獲取建設用地指標、承接項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涉嫌非法收受鉅額賄賂。
朱立軍自己搞腐敗,不敢抓、不敢管,不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班子成員也不管不問。班子成員自行其是,各自圈地,把分管領域作爲“自留地”。
朱立軍:八小時之內各自爲政,八小時之外放任自流。
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在原省國土資源廳當了15年副廳長的周從啓同樣利用手中權力謀私斂財。
周從啓:我們相互之間都心知肚明,我曉得你在腐敗,你也曉得我在腐敗,所以誰也不去揭開這個蓋子,這就導致了這個案子就在裡面暗暗地發酵,就像黴豆腐一樣,一塊挨着一塊發酵。
周從啓爲不法商人提供幫助的事項中,最常見的一項就是辦理探礦權審批手續。
周從啓:實際上辦這個探礦權很多人不瞭解,對我來說就是個舉手之勞,但對於他(不法礦業商人)來說就是個通天之難,比通天還難。
辦理礦權審批手續,原本是原省國土資源廳的一項常規的行政職能。但對不法礦業商人來說卻是頭等大事,爲順利辦理審批手續,這些不法礦業商人想方設法“找關係”“走後門”。2012年,商人王某某爲辦理探礦權,主動認識並長期拉攏圍獵周從啓。
周從啓:他要辦個探礦權,整整花了一年多,將近兩年的時間來圍獵我、來拉攏我、來靠近我。
後來王某某得知周從啓家經營的酒廠需要資金,隨即提出要“投資”。
周從啓:他要投資我家酒廠,希望我一定要給他一個機會,他一說投資就真的投資了,他很快就打了一百萬給我家。我就覺得他有經濟實力,我纔開始給他辦這個探礦權。
2012年至2013年,王某某以投資酒廠爲名向周從啓指定的賬戶轉賬1100萬元。後來,王某某又出資1300餘萬元爲周從啓家經營的酒廠實施改擴建工程。
周從啓:等到我把這個探礦證(幫他)拿到了以後,他改口了說我投資的錢全部送給你了,作爲對我幫他辦理探礦權的一種感謝費。
而另一個不法礦業商人樑某某,周從啓則爲他在辦理磷礦擴能擴界審批手續上提供幫助。
周從啓:擴能就是因爲你擴界以後它能量(產量)就大了,以前只挖得到一年挖3萬噸,擴能(後)挖30萬噸,錢就賺得多。所以我幫他擴能擴界,這就是爲他圓了他賺錢的夢,就是得一座金山的夢,正如他所說的沒有我就沒有他今天,所以他一直爲了感謝我就準備送我一筆錢。
之後周從啓同樣以自家經營的酒廠爲掩護,以“虛假借貸”的方式收受樑某某送的550萬元。周從啓還利用“信息差”和制度漏洞爲請託人幫忙。
周從啓:信息極端的不對稱,比方說有些件已經給他辦好了,蓋章了,他不來拿。他總覺得拿不到,所以他會轉彎抹角地,非要去找認識周廳長,找來認到我,有的人是花了很多心思去找人。該慢的我給他快一點,該5天辦的我給他3天辦,這也會生腐敗。
周從啓在礦產資源的採礦權獲取、擴能擴界等環節爲不法礦業商人提供幫助。省自然資源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吳月平則是利用手中的礦源信息謀利。
2004年,北京商人姚某某請託時任省地礦局102地質大隊副隊長吳月平幫忙在貴州尋找礦源並獲取探礦權,承諾獲利後會送錢“感謝”。
吳月平拉攏下屬戴文坤(已另案查處)入夥。戴文坤時任102地質大隊總工辦主任,掌握大量的礦源信息。他利用職務便利收集礦源信息後,將他人申報探礦權的資料壓件不辦,卻把申報資料偷樑換柱提供給姚某某,讓其先於他人申報。
貴州省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彭坤強:而吳月平作爲分管領導掌握着絕對的話語權,爲商人姚某某“開綠燈”,辦理探礦權和轉讓手續。
吳月平:我們給別人充當了賺錢的工具,我們不給他提供這個礦源信息,他是不可能登(記)得到,他也不可能去賺到那麼多錢。
此後,“合作”一直繼續至2020年,姚某某低價獲得5個探礦權,隨後高價倒賣賺取差價,獲得1.14億餘元的巨大利益。姚某某先後分9筆送了2280萬元給吳月平、戴文坤兩人平分。
吳月平:用小利益出賣了我們國家和我們地方的大利益,所以我講這個確實這個做了一個很蠢的事情。
經查,吳月平在相關礦權手續申報、轉讓,承接相關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等方面爲多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賄賂4000餘萬元。
吳月平:在我最需要錢的時候,他們出錢,我收下了,我覺得好像是“雪中送炭”,事實上是“雪中送災”,送災難。
緊盯重點領域,縱深推進反腐敗鬥爭,不只是查處幾個腐敗分子,更要從根本上剷除腐敗問題滋生的土壤和條件。省紀委監委推動全省自然資源系統自上而下對廉政風險進行大排查,開展行政審批亂象專項治理,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
此外,全省各級自然資源部門還通過在媒體向社會公開權力清單,推動對重要業務審批、重大項目安排等,努力實現事前、事中、事後全公開。
來源:貴州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