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弄掉安全帽挨告!女大生喊「碰瓷」沒用得賠1萬元

呂姓女大生在校區停車場停車時,不慎將歐姓男大生放在機車上的安全帽碰落地上,歐男提出賠償告訴,橋頭地院(見圖)審理後判呂女得賠償1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呂姓女大生在校區停車場停車時,不慎將歐姓男大生放在機車上的安全帽碰落地上。歐男對此告上法院,橋頭地院簡易庭於一審判決時,要求呂女賠償1萬元。呂女不服上訴,指歐男沒有固定好安全帽。法官審理後認爲,法律並無規定安全帽該如何放置在車上,因此駁回呂女的主張,全案確定。

呂女於今年4月11日在北高雄某大學時停車,其揹包不慎碰到隔壁機車的安全帽,導致安全帽落地損毀。歐男不甘纔剛買不到1個月的兩萬元安全帽受損,其安全帽具備電鍍片及藍芽耳機,求償1萬元。

呂女提出,歐男沒有把安全帽固定好,沒有把安全帽懸掛於釣鉤上,導致被碰落。她懷疑這是釣魚手法,以此「碰瓷」來騙錢,且她當時有把安全帽撿起放回機車上,並沒有發現安全帽受損嚴重。

一審時,橋頭地院認爲歐男要求賠償安全帽1萬元損失合理,判呂女敗訴。呂女提出上訴,要求廢棄判決改判。法官再審時並沒有發現原審有呂女所指的違背法令情事,因此駁回呂女的主張,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