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拒絕配合提供身分 終敗給一張收據而遭查獲

南市警二分局博愛派出所巡邏警力,見一輛自小客車紅燈時超越停止線,警方攔查實施身分查證,駕駛人拒提供身分供查證。(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警二分局博愛派出所巡邏警力,於6月8日凌晨3時40分許,於中山路民權路口前見一輛自小客車停紅燈時超越停止線,其於提醒安全攔查實施身分查證,駕駛人拒提供身分供查,經帶所查驗,該駕駛也故意不配合,最後在其身上找到1張載有身分證字號收據,查出系名毒品通緝犯偵訊依法移送歸案。

警方在盤查車上男駕駛及女乘客身分資料,該名男子表示沒有帶身分證在身上,且言詞閃爍無法清楚交代年籍資料,另查詢同行人之女乘客具有毒品前科,爲確認該名男子是否有施用毒品之虞並查證其身分遂將其帶返所。

惟該名男子似乎刻意迴避讓警方查出身分,不僅謊報地址讓巡邏人員帶着他找不到住家位置,欲透過人臉辨識系統查證,該男亦刻意閃躲而讓系統辨識錯誤,最後爲確實證明該男子身分,而請刑事鑑識人員到場實施指紋採證,但該男子亦持續消極不配合。

歷經數小時與警方鬥智原欲社會秩序維護法究辦,殊不知法網恢恢,最後於該男子身上一張收據中,發現身分證字號,經查詢確爲該男子身分無誤,並因違反毒品危害管制條例通緝中,案依規定解送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