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隨身帶手銬鑰匙 遭逮詭辯「做這件事時才用」

警方查獲張嫌隨身攜帶手銬鑰匙。(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警方將張嫌解送歸案,並依毒品罪嫌移送法辦。(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北市警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副所長陳明昶及員警鄭富鴻、薛皓謙,獲知轄內一名張姓男子因多次販毒遭判刑定讞,卻拒不入監服刑遭地檢署發佈通緝,日前掌握張男行蹤後,至中山區新生北路三段飯店前埋伏,順利將張男緝獲到案。

緝捕過程中,張嫌不斷掙扎反抗拒捕,警方強勢將他壓制在地,搜身時竟發現他隨身攜帶鑰匙串內藏有手銬鑰匙,研判張嫌早就準備好日後若遭警方查獲,可利用該鑰匙伺機脫身。但張嫌對手銬鑰匙來源避重就輕,辯稱是情趣手銬所附的鑰匙,警方仍予以查扣。

警方在張嫌居住的旅館房間,起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針筒2支、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暨玻璃球2組、第三級毒品K他命5包。全案訊後,將張嫌解送歸案,並依毒品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