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朝酒店丟炸彈 釀3傷
槍砲案被通緝的20歲王姓男子,疑替黑幫大哥尋仇,17日晚間持2個土製爆裂物,至日前曾發生糾紛的酒店外,朝大門丟擲。他雙手各持1個爆裂物,疾呼要衆人閃避,才連續扔擲引爆,造成3名路人受傷,隨後立刻至警局自首。(翻攝畫面/胡欣男臺北傳真)
20歲王姓通緝犯,持兩顆土製爆裂物,試圖闖入北市中山區酒店尋仇,因沒帶身分證,被店家以違反防疫實名制擋下,竟然在大門前丟擲引爆,傷及3名無辜路人,犯案後馬上到警局自首,警方懷疑黑幫教唆滋事,18日依違反槍砲等罪嫌送辦,並擴大掃黑偵辦。北檢覆訊後,認爲王涉犯重罪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王2019年持有改造槍被捕,判刑3年1月,本月初發監未到遭北檢通緝,17日晚8時許,滿身酒氣想進入林森北路、錦州街口酒店,泊車少爺見他神色有異,且沒帶身分證,不符防疫實名制,將他攔下。
王咆哮高舉雙手,露出爆裂物,大喊:「我有炸彈,全部人閃開!」接着連丟2顆爆裂物快跑離開,5秒後爆出火光與強大震波,酒店大門被碎片震凹,衝擊力波及20公尺外的對街,震破玻璃割傷3名路人,幸都沒大礙。
王跑了15分鐘到中山分局自首,途中先打110坦承犯案,一進警局又要求等律師來才接受警詢。
警方調查,王雖非列管幫派分子,但與竹聯幫弘仁會親近,屬外圍成員。弘仁會日前曾在該酒店與人衝突,副會長遭毆重傷,警方研判王可能是受大哥指使到酒店尋釁,但他口風很緊,否認有人教唆,供稱曾去酒店消費不愉快,才報復泄憤。
王聲稱犯案前喝了1瓶洋酒壯膽,拿已故友人寄放的爆裂物到酒店扔擲。警方發現王犯案、自首、找律師等手段,與黑幫殺手行兇扛責模式如出一轍,加上本就通緝要入監,懷疑他年輕不怕關,想在道上表現,才犯下近年罕見的酒店炸彈案。
警政署長陳家欽日前高喊掃黑不分大小咖,年輕黑道易失控,治安危害更重。王男選在「天下第一分局」轄內丟爆裂物,警方震怒誓言要深入追查幕後教唆老大,並斷其金流,不容公權力受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