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殼有問題了?休旅車「臨停國道內側」擋救護車 三寶駕駛遭罵傻閃人
一輛休旅車「臨停國道內側」擋救護車 ,三寶駕駛遭罵傻後趕緊閃人。(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國道一號日前發生一起離譜的駕駛擋道救護車事件。一名休旅車駕駛,行經國道1號永康路段內側車道時,後方一輛載有病患的鳴笛救護車欲超車,未料駕駛卻不讓路,反而直接減速後,不顧夜間視線不清安危。將車停在內側車道上,還欲下車找救護車理論,當場遭救護車駕駛狂罵「是在擋什麼路?」這時休旅車駕駛才似乎清醒反身快速離去,結束驚險一幕。
根據《記者爆料網》於9日分享的影片,該輛救護車行車紀錄器清楚記錄下離譜的一刻。本月6日晚間7時許,該輛救護車行駛在國道1號永康段,欲在內線道超車載送病患。
一輛休旅車「臨停國道內側」擋救護車 ,三寶駕駛遭罵傻後趕緊閃人。(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未料前方一輛休旅車,雖然打了打右轉燈,卻刻意不換車道,而且車速愈來愈慢,救護車駕駛只好鳴長聲警笛提醒讓路,但休旅車卻直接打雙黃燈停在內側車道上。
只見休旅車駕駛一臉怒氣下車走向救護車,但疑似發現是救護車後立刻要返回車上,救護車駕駛不經破口痛罵,「你現在是怎樣,擋在路上幹什麼啊!」駕駛聽這時纔回神跑回車上後加速開車離去,景象相當驚險。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2項規定:「……救護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啓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 項規定:「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明文規定不避讓之處罰。
另外休旅車駕駛恐也會因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2條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除於規定之停車處外,不得在路肩及路肩外、停車」,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8款及裁罰基準表規定,可能會被警察開單,而被罰3,000~6,000元,甚至會遭到危險駕駛及危害公共安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