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土地公廟供香 還辯稱欲供奉神明

雲林縣斗南分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發現一名男子騎着腳踏車,前往置物籃上卻放置了一大袋的「供香」,行跡十分可疑,立即加以攔查。巫姓男子面對員警詢問,雖然承認這些「供香」是在斗南鎮一間土地公廟內所拿,但竟辯稱這些香並不是用偷的,而是向土地公借的。而且香也不是要變賣牟利,而是要貢獻給神明「媽祖」。

詭辯推托之詞,當場遭到員警斥責,供香被偷的土地公廟廟公也到場指證,男子才終於坦承犯案,訊後被依竊盜罪移送法辦,並清查是否涉及其他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