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不可不知-證基會專家評論系列-永續轉型,成就巔峰

公司治理評鑑已經累積十屆經驗,未來建議可以「ESG均衡化」、「產業差異化」與「評分細緻化」爲主軸,結合我國資本市場特色,循序推動在地化ESG評鑑。圖/本報資料照片

我國於2003至2014年辦理12屆上市(櫃)公司資訊揭露評鑑,並自2014年起推出公司治理評鑑,證基會已有20餘年評鑑經驗,從一開始鼓勵公司以揭露爲導向,逐步轉型爲引導公司朝ESG最佳實務邁進。爲持續推動企業積極實踐永續發展,主管機關於2023年3月提出「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2023年)」,預計2025年將視國際發展情形,逐步推動ESG評鑑。

國際上ESG評鑑以產業風險分析爲主軸,強調ESG各議題在不同產業應有不同程度的因應處理方式,因此各產業適用之指標,及指標評分標準均有不同,評鑑方法較細但卻複雜。爲推動我國在地化的ESG評鑑,本文擬依公司治理評鑑累積的多年經驗,就ESG評鑑提出相關架構與建議供參考。

■公司治理評鑑特點

相較國際ESG評鑑,公司治理評鑑的特點主要是方法透明,評鑑前一年底前即發佈下一屆評鑑指標、配分權重、評鑑方式等資訊,4月底前發佈當屆評分指南與參考範例,另外,透過讓上市(櫃)公司自評與複查機制,使公司充分了解評分標準並避免爭議。另一特點是涵蓋率高,除特殊狀況排除外,幾乎全體上市(櫃)公司皆受評,每年約有90%以上覆蓋率。

■轉型ESG評鑑

公司治理評鑑已經累積十屆經驗,未來建議可以「ESG均衡化」、「產業差異化」與「評分細緻化」爲主軸,結合我國資本市場特色,循序推動在地化ESG評鑑,以下茲就評鑑轉型各面向提出短中長期建議作法:

一、評鑑架構:公司治理評鑑分爲四大構面,其中「維護股東權益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及「提升資訊透明度」等三構面與公司治理(G)密切相關,而「推動永續發展」構面與環境(E)及社會(S)相關,建議中期可參考國際評鑑機構建立ESG三支柱的作法,另針對與ESG皆相關卻無法分類爲任一支柱之指標,則參考我國永續金融評鑑作法另設一綜合支柱。至於國際評鑑機構在ESG支柱下皆增設主題或議題等子類別,爲聚焦評鑑重點,建議長期可在各支柱下,至少設置二個以上的關鍵議題類別。

二、配分權重:公司治理評鑑配分權重訂在各構面,構面權重大小與指標數目成一定比例,亦即各指標的權重幾乎相同,考量各產業在ESG各支柱的重大性不一,建議可以參考國際評鑑機構的作法,依產業面臨的環境社會議題重大性,設計各產業環境與社會支柱權重,長期更可就支柱下議題或指標設計不同產業權重;另一方面,各產業面臨的治理議題差異通常不顯著,故治理支柱在各產業權重可設定相等。

三、計分方法:公司治理評鑑指標皆以是非題型設計,除A+題型分爲基本得分與進階得分外,其他題型均爲得分與不得分結果。國際評鑑機構多采區間計分(如0~10分),相對細緻但方式複雜,建議中期各指標可依達成評分指南要件的比率高低,給予不同的分數,提升評分細緻度,長期更可依據指標對產業的重大性,設計不同的評分標準,例如重大性高,評分標準相對也提高。

四、評鑑指標:公司治理評鑑僅一構面與環境社會相關,以第11屆爲例,只有26項(35%)指標,未來轉型爲ESG評鑑時,建議短期可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之「企業ESG資訊揭露專區」及國際永續資訊揭露規範(如GRI),並可就原較複雜的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分拆,增加所有產業適用的環境社會指標以達ESG均衡;中長期則可依據評鑑經驗,逐步淘汰鑑別度不高之指標,並可參考「上市(櫃)公司編制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及GRI行業準則,初期先設計多數(50%以上家數或市值)產業可適用之環境社會指標,後續逐步擴增至少數(50%以下家數或市值)產業才適用之環境社會指標,甚至是產業量化排名指標(如碳排放密集度),以凸顯產業差異化特色。

五、評鑑結果: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分爲上市/上櫃組,另外,依產業及市值分爲「金融保險類」、「市值100億元以上之電子類」「市值100億元以上之非金融電子類」及「市值50億元以上至100億元類別」等四分組,建議未來可融入在地化特色,增加公告5%以上(家數或市值)的上市櫃公司產業內排名結果,並與原有公司治理評鑑四類產業及

市值分組整合;長期可增加ESG各支柱或其下議題評分的產業內排名結果。

■結語

在現行公司治理評鑑的基礎上應可逐步擴充環境及社會構面指標,另可將缺乏鑑別度之指標予以刪除,由於上市(櫃)公司已經有十年以上的公司治理受評經驗,以此方式逐步轉變至ESG評鑑將是衝擊最小的過渡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