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遲不回 外交部認定酒醉副代表沒刑事豁免權
土耳其駐臺副代表都庫哈里在臺酒醉鬧事,由於土方主張擁有刑事豁免權,外交部25日表示,由於土國遲未迴應,因此我方已通知土耳其,雙方沒有享有刑事豁免權,此案將照我國司法程序進行。
都庫哈里7月份因酒醉滋事遭逮,而都庫哈里到地檢署後,引用「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主張他有刑事豁免權,而我方依互惠原則,發現土方給予我外交人員有3種不同的特權待遇。外交部日前表示,已請駐處要求土國「限期答覆」究竟給我方何種豁免權,我方纔能釐清都庫哈理有無特權,若沒在「合理」期限內迴應,就視爲沒豁免權。
經過數日等待,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上午表示,23日已正式致函法務部及我駐土耳其代表處及土耳其駐臺辦事處,確認雙方外交人員並未享有刑事豁免權,未來將依司法程序辦理。
王珮玲說,外交部早已要求土國釐清豁免權一事,但因土國外交部一直沒有迴應,加上該國又遇上政變,我外交部在8月17日也發特急電給駐土代表處,要求與土國嚴正交涉、限期答覆,但土方仍舊沒有迴應。
對此,王珮玲認爲,土耳其政變已經平息,我方認爲應儘速釐清,因此本週二已致函給相關單位,確認未來應該根據我國相關司法相關程序辦理此案;她重申,之前土方已向派出所致歉,並表達願意賠償。
而土耳其駐臺辦事處則表示,目前對本案沒有最新的說明,也不方便透露都庫哈里是否還在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