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宣佈對進口電動車採取新規定

新華社安卡拉9月20日電(記者王騰飛)土耳其政府20日發佈公報,宣佈對進口電動、混合動力乘用車採取新規定,將於30天內生效。

公報顯示,土耳其貿易部進一步擴大對進口電動車(包括混合動力乘用車和充電乘用車)的相關限制。根據新規定,土耳其進口商必須在國內7個不同地區設立至少20個用於進口車輛售後組裝、維護和修理的授權服務站,方可獲准進口電動車。

土耳其此前已經對進口電動車加徵高額關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