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逾91億 力暘光電案 起訴陳凱凌等15人

臺南地檢署偵辦力暘能源光電弊案,26日起訴前臺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左)及行政院顧問、力暘總裁古盛𪸩(右)等15人。(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地檢署26日偵結力暘能源涉嫌官商勾結違法解套小二甲禁令案,並分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嫌,將經濟部能源署組長林文信、前臺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前臺南市政府經發局主任秘書王俊博、能源科專員邱馨誼、能源科技士張庭名等5名公務員,以及行政院顧問、力暘總裁古盛𪸩等10名集團員工提起公訴,檢方還對其中12人建請從重量刑。檢方估計,陳凱凌等人藉此圖利力暘20年售電的不法利益高達91億3000多萬元。這也是南檢首宗起訴的光電弊案。

經2年調查、6次搜索 全案偵結

南檢也在起訴書中痛陳,林文信、陳凱凌均爲經驗豐富之公務員、政務官,未謹守依法行政,反另闢蹊徑違法替五天公司尋求小二甲案件解套,實系徇私瀆職、損公肥私,造就今日沸反盈天政商勾結之「光電弊案」,自難辭其咎。

2022年間南檢偵辦一起國有非公用土地承租人出租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疑涉侵佔案,意外發現力暘集團在臺南市七股區一帶從事土地整合過程疑涉不法,經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歷經2年蒐證調查及發動6次搜索、搜索68處所,以及訊問被告及證人共246人次後,昨天才偵結本案。

政商勾結 共謀小二甲禁令解套

檢調發現,古盛𪸩爲使力暘集團旗下在七股區設立的天英、天心、天柱、天任、天芮等5間公司(總稱五天公司),以面積未達2公頃的非都市土地(俗稱小二甲)申請用地類別變更作爲太陽光電設施使用,與林文信、陳凱凌等人共謀解套方案,藉以規避較繁複的審查程序,並減省申請開發計劃所需的支出費用。

檢方指出,陳凱凌等人明知行政院農委會(現改製爲農業部)已於2020年8月1日生效的《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中,明文規定不再同意小二甲申請變更作爲太陽光電設施使用,加上五天公司於2020年8月1日後申請的小二甲案場也都不符規定,但古盛𪸩仍於2021年9月間向經濟部能源局、市府經發局關說、請託,並要求如果出具2020年7月31日以前與地主簽署的土地所有權使用同意書等證明文件,即可不受小二甲禁令的限制。

林文信、陳凱凌等人明知力暘集團涉以日期不實的土地使用同意書提出申請,並向市府經發局抽換原申請文件,仍在古盛𪸩不斷請託、施壓而同意此項提議,還以召開光電推動研商會議等方式,逐步將力暘集團的訴求納入審查,以規避較繁複的審查程序,讓五天公司經相關單位審覈後,順利取得興辦事業計劃同意函,涉嫌圖利五天公司及力暘集團。

檢調估計,陳、林等5名公務員涉嫌圖利五天公司減省申請開發計劃所需支出的技師簽證費用、開發影響費、出流管制規畫書及計劃書等費用支出合計約830萬元;圖利力暘可繼續利用承租土地設置太陽能光電用益狀態的不法利益,更高達91億2601萬8763元。

南市經發局:依公服法規定處理

南檢表示,林文信、陳凱凌與時任市府經發局主任秘書王俊博、能源科專員邱馨誼、能源科技士張庭名等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對於主管事務直接圖利罪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古盛𪸩等10名力暘幹部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公務員對主管與監督事務圖利罪嫌,以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並建請對林文信、陳凱凌及古盛𪸩等12人從重量刑。

力暘能源昨發表聲明,除對檢方起訴表達遺憾外,也籲請各界不要未審先判。南市府經發局則迴應,對於此案被起訴的涉案人員,將秉持勿枉勿縱的原則,後續由服務機關依《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規定處理,並將配合檢察機關清查相關案件,如有涉及不實將依法辦理,並針對已覈准案場加強稽查,以防止違規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