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尾組織傾倒廢棄物6.7萬噸 連墓碑都有

雲林縣土尾組織非法堆置營建廢棄物6萬7280公噸,換算清除費用高達上億元。(雲林地檢署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雲林檢警調查非法處理廢棄物犯罪組織(土尾組織),發現主嫌何男僱用李男等人,自去年5月起假藉土質改良、堆置砂土名義租賃斗六市等五鄉鎮市偏僻農地,1年來非法清除、堆置營建廢棄物約6萬7280公噸,廢棄物中甚至還有墓碑,換算清除費用高達上億元,全案依《廢棄物清理法》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何男、李男獲准。

雲林地檢署27日表示,雲林縣虎尾警分局接獲檢舉,查出轄區內遭大量堆置廢棄物,其他鄉鎮也有類似案件,經報請檢察官葉喬鈞指揮偵辦,發現多處廢棄物堆置場都是何男負責找地、找人運作,研判應是有組織的犯罪集團,經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追查後,本月20日同步搜索9處場所,拘提4人、傳喚9人。

辦案人員調查,有多次《廢清法》前科的何男爲集團負責人,找來李男、孫女負責在現場把風、指揮傾倒廢棄物,但3人都沒有廢棄物處理相關執照,何還找人提供土地、擔任司機與助手,觸犯《廢清法》及《刑法》詐欺等罪嫌。

檢方訊後聲押何男、李男、孫女3人,法院裁定何男、李男收押,孫女2萬元交保;另地主、怪手司機、貨車司機及助手等人也各以1萬至2萬元交保。

檢方表示,土尾組織將廢棄物傾倒在雲林縣虎尾鎮、崙背鄉、二崙鄉、古坑鄉、斗六市的偏遠地區土地,除了營建廢棄物與有害廢棄物,甚至還出現墓碑,墓碑應是公墓公園化整地時的廢棄物,經推估所傾倒廢棄物約6萬7280公噸,換算清除費用高達上億元,目前持續追查其金流。

辦案人員指出,土尾組織傾倒的廢棄物主要爲營建廢棄物,因無法取得合法棄土證明及廢棄物清理處所,所以假藉土質改良、堆置砂土名義租賃農地,或向民衆宣稱可以免費幫忙爲低窪農地或魚塭填土,掛羊頭賣狗肉從中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