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金融法規調適 農委會預告修正4項辦法
農金局指出,這次修正重點爲,一、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第4條、第7條修正草案:增訂符合一定財務指標之信用部,得提高對非會員授信限額;放寬各類授信對象最低授信總額,協助信用部業務推展及提高資金運用效益。
二、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資金融通及餘裕資金轉存辦法第10條之1修正草案:放寬信用部收受轉存款之資格條件,發揮農業金融體系資金流通機制,減輕農業金庫轉存款之資金壓力;並對信用部收受總額限制予以差異化管理,以控管轉存款風險。
三、農會漁會信用部對贊助會員及非會員授信及其限額標準第5條修正草案:增訂符合一定財務指標之信用部,非會員授信之擔保品坐落位置得擴及信用部所屬直轄市、縣(市)毗鄰之一直轄市、縣(市)內,擴大信用部承作區域。
四、農會漁會信用部經營業務項目及範圍調整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調整信用部申請業務項目及範圍之資本適足程度評估標準,以反映信用部經營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