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職災失能者 符合條件可領照護補助

勞工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工作期間遭遇職業傷病的時候,依情況可請領醫療、傷病、失能、死亡及失蹤5種保險給付。

勞保局說明,勞工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請領失能給付,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所定第1等級或第2等級失能項目,且失能狀態列有終身無工作能力、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專人照護,可再請領失能照護補助,最長請領時間爲5年。

勞保局表示,自今年5月1日起,每月發給的失能照護補助金額從1萬2400元調整爲1萬3083元。

勞保局指出,爲提醒符合請領條件的勞工申請失能照護補助,勞保局寄發失能給付覈定公文,會一併檢附「失能照護補助申請書及補助收據」空白用紙,勞工填具資料後寄回勞保局,無須檢附其他文件,即可申請失能照護補助。

勞保局提醒,勞工在災保法施行前發生職災失能事故,仍可在災保法施行後,請領完全失能年金者及失能照護補助。

但勞保局表示,勞工在災保法施行前,已依《勞工保險條例》請領職業災害給付,或選擇依《勞工保險條例》請領職業災害給付,則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處理。

勞保局補充,失能照護補助請領資格、給付標準、請領手續等相關說明,可參閱勞保局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