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網友買iPhone 女被騙161萬元手機還沒拿到

臺中地院。(本報系資料照)

薛姓女子有意與張姓男網友交往,信任張男可幫忙訂購iPhone手機,交給5千元訂金後,張男竟陸續買配件借款理由拿錢,並詐稱將用老闆給薪的支票償還,再不斷借錢,指稱支票金額是50萬元,要湊滿額,才能到手。薛女3個月內共付31次錢,總計161萬餘元,卻拿不到手機才察覺有異報案。臺中地院依詐欺罪判張男徒刑10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薛女在網路認識張男,有意與他交往,張男在2016年8月間向薛女指稱,要幫她訂購iPhone7手機,拿了5千元訂金後,再透過通訊軟體line向薛女指稱要幫買配件、幫薛女的姐姐訂手機及借款爲由,陸續要求給錢。

張男爲取信薛女,指稱他的老闆將發薪水開支票,他將把支票交給薛女還舊債,張男前後共拿到20多萬元後,向薛女改口指稱,他老闆開的支票面額是50萬元,他將再借新款項,等要湊滿50萬元,才能拿到支票。

張男再多次以line告知薛女,要再拿萬餘至22萬元不等款項,以換取支票,約她見面取款,從2016年8月至11月約3個月內,共拿了31次錢,總額161萬餘元。薛女從託買手機起共支付張男百萬餘元,但沒拿到手機及任何支票,才察覺有異,報警處理。

薛女指稱,她與張男都是在網路往來,原本有意與張男交往,才相信他並給他錢,後來,兩人見面的目的就是爲了交錢,張男從沒說他在哪裡工作,答應給的支票也沒給過,她很慌張,急着把錢拿回來,才陸續再借錢給張男,沒想到,竟越陷越深。

張男到案時指稱,他加入詐騙集團,上手綽號小王」報他賺錢的方法,「小王」自2016年9月時開始叫他向買手機的買家薛女收錢,之後持續叫他收錢,得手的錢都交給「小王」,他並沒有分到任何款項,但無法提出匯款交款證明資料,事後,張男與薛女和解,並給付60萬元。臺中地院法官認定,薛女被詐騙款項都是張男取得,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張男徒刑10月、沒收不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