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正妹直播主月入46萬 「休息1個月」跳槽17…惡意違約賠500萬

何姓直播主被法院認定惡意違約跳槽,要賠償UP直播500萬元 。(圖/翻攝Uplive直播)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擁有高人氣的何姓正妹直播主,原本和Uplive直播籤1年的「獨家主播合約,就在她收入飆高到月賺46萬元的時候,突向公司表示要「休息1個月」,1個月後她卻出現在17直播平臺,UP憤而提告,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何女是因17提供更高薪資,所以惡意違約,判何女要依合約的競業禁止條款,賠償UP直播500萬元。可上訴。

Uplive直播(熱浪媒體)與17直播(麻吉一七)都是臺灣著名直播平臺,各自培養、擁有許多超高人氣直播主,並藉由直播主帶來的粉絲收益拆帳分潤,簽約直播主成了2公司最重要資產

▲直播主的人氣可爲直播平臺帶來利潤。(圖/翻攝Uplive直播)

2017年初,2公司搶人大戰白熱化,UP控告17違反《公平交易法》求償2千萬元,但臺北地方法院認爲,無證據顯示17有惡意挖角導致影響交易秩序,判UP敗訴。

不過UP另外持續對違約跳槽的直播主提告,其中何女在2017年10月就和UP簽約合作,因爲幫平臺帶來不少利潤,2018年1月1日再籤新約,約定何女擔任「獨家主播」,時薪調高到1500元,另外依粉絲贈禮拆帳,合約期也延長到2018年12月31日。

而何女前4個月和公司拆帳後收入都是10幾萬,到5月份暴漲到46萬元,總計獲得百萬元報酬,公司也賺到百萬元利益,此時何女突然跟公司說「想休息1個月」,等到7月份,何女就以職涯規劃爲由,終止合約,隨即出現在17直播平臺。

▲何女在UP人氣飆高後突然休息1個月,之後跳槽17。(圖/翻攝Uplive直播)

何女認爲違約金500萬元過高,但臺北地院審理認爲,何女明知獨家主播約有競業禁止的懲罰規定,卻惡意違約,應是17直播提供更高薪資,衡量之後覺得有利可圖,纔會單方終止合約,考量高人氣直播主可能帶來的商機無限,500萬元違約金不算多,判何女應如數賠償。

記者未聯繫上何女與委任律師無法得知迴應。Uplive直播臺灣負責人楊士漢表示:「尊重並感謝法官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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