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0點後要安靜! 臺南修法嚴管競選、唱歌噪音
宣傳車、競選活動、商業廣告等噪音擾人,臺南市環保局決定修法加強管制,創全國首例,規定競選活動不能在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等特定管制區周邊50公尺範圍內使用擴音設施,晚上10點到隔天早上8點也禁用。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表示,針對競選活動、集會遊行、施工、非屬營業卡拉OK等噪音,明訂管制標準及罰則。
環保局說,包括在工廠、娛樂場所或營業場所以外的地點,使用動力機械、手持工具產生的施工噪音;社區、住宅大樓使用非營業卡拉OK產生的噪音;餐飲、洗染、印刷等動力機械噪音,或餐飲、夜市攤販、移動式宣傳車、各類商業廣告及商業行爲使用的擴音設施噪音都會列入管制,從晚上10點到到隔天早上8點,以及例假日中午12點到下午2點。
另外,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使用擴音設施、施放爆竹煙火,管制時段調整爲晚上10點到隔天上午7點。不過,遇上特殊節日,像是鹽水烽炮民俗活動,經過報備覈准後不在此限。
環保局強調,對於這些規定成效樂見其成,違反者將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立即改善,不然就會再處罰。►►►要聞+趣聞,鎖定《ET即時》粉絲團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