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觀點-峻法護狗 臺灣可以參考
2015年一項統計指出,臺灣人25%有養狗,換算寵物狗應該有550萬隻左右。但在日常生活中,不守規矩的養狗人很多,不清狗大便、遛狗不掛狗煉等等,很讓人厭惡。大陸紹興市的扣分制度看似嚴格,其實不失爲一種好方法。
近年臺灣生育率降低,養寵物的人卻越來越多,從街頭甚多的獸醫院、寵物用品店可以觀察到,這是一門好商機。但不少人養狗並不認真照顧,甚至有把狗活活餓死,或者喝醉了把狗扔下樓的案例。
政府不能限制人民養寵物狗的自由,但有權力要求養狗人自我管理。《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的罰則很少聽聞真正開罰,低度管理,就是讓社會大衆承擔惡果。
還有滿街的流浪狗問題,泰半來自主人棄養,成爲各縣市政府尾大不掉的難題,又要花納稅人的錢去養。類似大陸這樣強制登記、管理的思維,或許各縣市政府可以借鑑。管好飼主,纔是真正在保護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