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交14歲小女友 2度帶去公廁上演四腳獸!19歲淫男慘了

19歲男子騎機車載14歲少女,2度到公廁上演四腳獸,遭判刑應執行6個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19歲男子阿國(化名),透過網路認識14歲少女小萱(化名),2人在2021年4月中旬開始交往,沒想到,阿國竟2度騎機車載小萱前往一處公園,未違反小萱的意願,在廁所內發生性交行爲。直到小萱母親察覺有異,墜問候她才吐露實情,小萱母親憤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阿國並無前科紀錄,在案發當時已年滿19歲,縱然他與小萱交往,也應當謹守本分,不得任意而爲,且小萱也纔剛滿14歲,對性事尚屬懵懂,易因好奇而不知自我保護。

法官審酌,阿國竟爲滿足自身之私慾,罔顧小萱心理、人格尚待健全發展,2度將小萱帶到公廁做出性交行爲,危害小萱身心健全成長。法官考量,阿國犯後坦承犯行,在犯罪後雖有意與小萱及其母親調解,但因爲未能就和解金達成共識,而無法成立調解。

法官日前依法判決,阿國被依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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