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炯棻任光洋科董座 經部駁回

隨着股東臨時會時間的拉近,光洋科股權之爭愈趨白熱化,誰纔是合法的經營者?就待司法定案。20日經濟部正式發函,駁回光洋科就解任馬堅勇董事長職務及選任玉璟法人代表王炯棻爲新任董事長之變更登記申請案,此舉意味着光洋科股權之爭暫由公司派勝出。

對於經濟部商業司的決定,光洋科公司派直呼「這是正義的彰顯」!「並謝謝商業司明察,還給光洋科公道」。

敗訴的玉璟公司則表示,對於經濟部商業司一反常態及慣例(臺苯案、明泰案)等進行實質審查,且在錯誤的認事用法之下駁回上述申請,深感遺憾,並將依法提起訴願以資救濟。

光洋科市場派與公司派原訂在12月24日與12月27日,分別召開股東臨時會,因爲股臨會鬧雙胞,引來官方關注,日前,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分別以110年度商暫字第6號、110年度商暫字第8號等二件裁定,禁止兩造於24日和27日召集股臨會。

其中,由光洋科獨立董事吳美慧原訂於24日召集的股臨會已率先決定停開,她20日強調,將發函予光洋科公司及主管機關,請光洋科公司及主管機關依法辦理停止召集股東臨時會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相關公告及重大訊揭露事宜,以維護光洋科公司暨全體股東之權益,同時,她也呼籲獨立董事吳昌伯應即刻停止召集27日之股東臨時會,以免徒生法律爭議,並造成光洋科公司暨全體股東權益之重大且不可回覆之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