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一瓶三元食鹽水 被罰三萬元

網拍一瓶三元生理食鹽水竟遭罰三萬元!網路便利性帶動「宅經濟」,但也提供「檢舉達人」外快來源。臺北縣衛生局光是本月就接獲四十名達人檢舉,由於每件檢舉獎金從一千五百元起跳,每人動輒檢舉五、六十件,也讓網拍平臺颳起檢舉風。

一對年輕情侶月前到汽車旅館消費激情過後,將旅館提供且用不到的免費盥洗用品全都帶走,盼透過網拍兼顧愛情麪包未料,其中一小瓶標價三元的生理食鹽水,讓這對年輕情侶因小失大,遭人向縣衛生局檢舉,衛生局依藥事法規定無照藥商不得販售,向賣家開罰三萬元。

另名住板橋市的張姓女子,爲改善過敏體質,在網路上購買三瓶益生菌,喝完一瓶後覺得體質有改善,將另外二瓶網拍,結果亦被人檢舉。衛生局日前通知張女表示,網站上刊載「有效改善過敏體質」字樣,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須開罰四至廿萬元。

張女不滿被罰,向臺北縣議員林國春陳情。不過,衛生局指出,張女在網站上宣稱改善過敏體質等字詞,確已觸法且須依規定開罰。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長王淑芬表示,網路拍賣資訊發達且取得容易,檢舉達人以「關鍵字」搜索,立即出現一長串違法拍賣字眼網頁資訊,隨後再轉寄至檢舉信箱,一口氣檢舉五、六十件的情況司空見慣,一旦檢舉案成立,每件檢舉獎金爲罰款的五%,至少有一千五百元獎金。

王淑芬說,多數檢舉人均曾是「被檢舉人」,過去將用不到的商品上網拍賣,其中包括低單價的生理食鹽水及OK繃等,最後卻面臨被罰三、四萬元的命運,進而上網檢舉其他人,有時檢舉人還會追查開罰進度,但無論是報復心態或是賺取檢舉獎金,該局只能依法受理、開罰。王淑芬說,被檢舉商品分爲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及化妝品四大類,佔全局檢舉案約五成,部分被罰民衆都是不熟悉相關法令,也呼籲賣家可至衛生署食品資訊網查詢,避免使用會被開罰的字詞,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