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態度劇變引懷疑 妻找狗仔拍到「帶她進出摩鐵」
臺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小萱(化名)與其丈夫阿德(化名)發展不倫戀。(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小萱(化名)與其丈夫阿德(化名)發展不倫戀,導致她的婚姻走向終結。臺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結此案,判決被告小萱須賠償小美精神損害金20萬元。可上訴。
根據小美陳述,她與丈夫阿德於102年結婚,並育有兩子,婚姻起初幸福美滿。然而,去年初起,阿德對她態度劇變,引起她的懷疑。委託徵信社調查後,發現阿德與公司同事小萱不倫,小萱本是在阿德負責之門市擔任店長,自111年底開始交往,並多次進出汽車旅館,甚至在公共場所擁抱親吻,完全逾越正常社交範疇。
小美指出,小萱明知阿德已婚,卻仍介入兩人婚姻,並與阿德在公開場合十指緊扣、摟腰、交換飲料,進一步破壞夫妻關係。今年初,阿德甚至在家中通話時當着小美面承諾會「儘快離婚」,隨後更多次強逼小美辦理離婚手續。
小美最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與阿德達成協議,由阿德賠償60萬元作爲離婚損害補償,同時小美成爲子女的主要照顧者。然而,她強調,這筆和解金僅針對她與阿德之間的法律關係,並不包含對小萱的損害賠償請求。
小美憤怒地指出,小萱至今未曾向她道歉,令她的精神受到極大傷害,遂訴請法院要求小萱賠償60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爲,婚姻是一種以共同生活爲目的的契約,配偶雙方應互相誠實,共同維護家庭的圓滿與幸福。小萱明知阿德已婚,仍與其牽手、擁抱及親吻,其行爲已逾越社會一般容忍範圍,且嚴重破壞小美的婚姻生活,構成對配偶權的侵害。
考量到小美與阿德之間已和解,被告小萱需對此事承擔部分責任,法院最終判決小萱須賠償小美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