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信福死刑定讞十週年 民團宣佈成立「救援大隊」

王信福死刑定讞十週年,9個民間團體27日共同開記者會,宣佈成立「王信福救援大隊」。(王信福救援大隊提供)

王信福死刑定讞十週年,被關押在看守所中已超過4500天,長期爲他奔走申冤的9個民間團體27日共同開記者會,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宣佈成立「王信福救援大隊」,並播放電影《審判王信福》幕後花絮,盼社會大衆理解本件冤案。

王信福案發生在1990年,男子陳榮傑在卡拉OK開槍殺死2名員警,因陳男供稱王信福「扶着我的手肘指着大聲說,結掉那兩人。」王雖矢口否認殺人,仍被認定爲幕後主謀,法院2011年判他死刑定讞。陳男則在1992年8月20日已執行槍決。

民團指出王信福案有10大疑點,兇槍上沒有他的指紋,目擊證人遭警方刑求,槍手與王信福沒有關係,槍手證詞一變再變,槍手說詞與現場不符,王信福缺乏殺人動機,右輪手槍變左輪手槍,證人被刑求只是滾下樓梯「而已」,9卷錄音帶不翼而飛,對質詰問權被剝奪。

廢死聯盟理事長、《審判王信福》共同導演張娟芬表示,王信福案最大的問題是證據十分薄弱,法院認爲王信福把槍交給陳男,要求開槍,但科學鑑定結果,兇槍上並沒有王的指紋,法院主要根據只有陳男自白,但陳男的證詞也有很多問題。

另外,王信福的救援律師團今年5月18日向最高檢察署遞出「爭議性死刑確定案件促請審查意見書」,希望檢察總長恪守無罪推定原則、罪刑相當原則審閱,並肯認本案存在爭議,有開啓審查的必要,進一步召開審查會,還給王信福應有的公平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