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中買中嘉 3項附條件通過
3項條件與25項附負擔
旺中並中嘉,以3條件25個附負擔通過!NCC主委蘇蘅昨晚10點親自說明,並表示,委員會決議,以附停止條件及附負擔通過旺中併購中嘉。
在附停止條件部份,主要包括3部份,第一,本案申請人及關係人應和中天新聞臺完全切割,第二,中視新聞臺應申請營運計劃變更爲非新聞臺,第三,中視股份公司應設立獨立新聞編審制度。
NCC強調,沒有完成停止條件,NCC可以不發許可。有關申請人與中天新聞臺完全切割部份,及中視變更爲非新聞臺部份,NCC進一步解釋,指的是申請人及關係人(包括自然人及法人)不可以再擁有中天新聞臺,並要求就中天新聞臺切割,受讓人不可以與申請人相關之子公司、孫公司、配偶在內有任何關連。
蘇蘅強調,在數位臺的中視新聞臺須轉爲非新聞臺,而中天及中視的停止條件部份,會有不同選擇方式去處理,中天新聞臺切割部份,希望旺中寬頻切割乾淨,而切割方法由旺中自己選擇。
蔡衍明及蔡紹中也同時做出25項承諾,並列爲附負擔條件,包括數位化方面,申請人承諾配合國家數位化政策從2012年到2014年百分之百數位化推展計劃,包括中嘉各所屬系統臺2014年完成全面數位化、並投資相當金額於數位化,另外,業者在2013年6月前申請100Mbps以上高速率上網服務,及網路擴建計劃。
另外,在提升高畫質電視頻道節目方面,蔡衍明父子也決定培植本土文化節目,引進優質頻道節目內容,對於帶動本土高畫質電視頻道節目盡一分心力。
另外,在有利於消費者權益方面,包括申請人承諾每戶至少提供免費2臺機上盒,加速數位化,低收入戶在寬頻上網提供免費優惠。
其次,旺中將比照大富媒體,蘇蘅表示,申請人承諾不會未經NCC許可,新設新聞、財經及電視購物頻道。
有關申請人與中天新聞臺完全切割部份及中視變更爲非新聞臺部份,NCC進一步解釋,指的是申請人及關係人(包括自然人及關係人)不可以再擁有中天新聞臺,並要求就中天新聞臺切割,授讓人不可以與申請人相關之子公司、孫公司、配偶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