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無照肇事 強制險賠付再求償
北市內湖區東湖市場17日因15歲少年無照駕駛外公的休旅車不幸造成三死二傷的重大事故。產險業者指出,因爲此次肇事者爲「無照駕駛」,產險業者會先理賠受害人(或家屬)強制責任險,死者 200萬元、傷者實支實付20萬元,總理賠金額上限爲640萬元,理賠之後再將向肇事者追償,由於肇事者爲未成年,因此,會向監護人(法人代理人)求償。
產險業者表示,因此次肇事者是「無照駕駛」屬於車險「不保事項」,即使車主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或超額責任險,產險業者都不負理賠之責,也不會先理賠被害人再向肇事者或其監護人求償。
但肇事者若無「不保事項」之情事,車禍所造成傷亡以及財損部分,產險業者說,在強制責任險不足以支付理賠金額時,即可由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或超額責任險保額支應,只要車主同意理賠,產險公司會進行理賠,但車險理賠之後,次年保費即會跟着跳升。
至於車險中的「不保事項」包括:肇事者吸毒、無照、從事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酒駕等等發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