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將房產留給兒子 陸父母竟稱女兒「非親生」
上海一對父母與女兒之間,因房產產權問題引發一場糾紛。(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上海一對父母與女兒之間,因房產產權問題引發一場糾紛。這對父母在將位於上海徐彙區的一套房產登記在女兒名下達10年後,近期卻要求變更產權,理由竟是房產出資者爲其兒子,並要求女兒無條件配合。然而,最令人震驚的是,這對父母更提出「驚天說法」,聲稱女兒並非親生,這一指控無疑讓糾紛加劇。
根據案件調查,該房產當初於10年前以120萬元人民幣(約535萬臺幣)購得。由於當時小女兒需要就近上學,父母將房產登記在父母與女兒三人名下,並考量當時女兒仍未成年。然而,事實上,房屋一直由兒子及媳婦居住和管理,租金收益也由父母收取並交給媳婦。這樣的情況維持多年,直到女兒成年後,父母突然提出要求,稱該房產的出資和貸款皆由兒子與媳婦承擔,並要求女兒將名字從產權中移除,強調當時只是由於兒媳未能符合購房資格才登記在女兒名下。
爲了說服女兒配合,父母甚至提出了「驚天說法」,宣稱女兒並非他們親生,而是舅舅的孩子。然而,該指控毫無證據支援,這讓女兒難以接受。她堅持認爲,既然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就應該獲得相應的補償。女兒要求,若父母強行辦理去名手續,必須支付房產價值的25%作爲折價補償。這場糾紛最終進入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後指出,根據法律規定,提出主張的一方有責任提供充分證據。然而,父母無法提供任何有效的協議或文件來證明他們的主張,且即使媳婦曾經有過一筆轉帳,也無法證明該筆款項與房貸還款有關。至於父母聲稱女兒並非親生一事,法院同樣認爲證據不足,未予採納。
最終,法院根據女兒購房時尚未成年,並綜合考量該房產的出資與使用情況,裁定該房產由父母共同擁有90%的份額,女兒保留10%的產權。此裁定結束了這場家庭內部的產權糾紛,也爲這段時間以來的親情裂痕劃上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