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陸企違法招募高科技人才 臺灣子公司負責人遭起訴

臺北地檢署

陸企「上海思爾芯」(S2C)前負責人陳睦仁,來臺成立「思爾芯」公司,後來公司被港資併購改名爲「上海國微思爾芯」,經濟部投審會不準其在臺設公司從事業務活動,「上海國微思爾芯」透過陳男在臺與員工重新簽約,進行人力招募轉換,繼續違法在臺從事集成電路EDA的研發生產、銷售,臺北地檢署6日依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起訴陳男。

起訴指出,陳男爲前S2C集團負責人,2004年在大陸設立上海思爾芯公司從事EDA研發生產、銷售,2010年在新竹縣成立子公司思爾芯,2014年陳男以外資名義申請來臺投資,思爾芯成爲S2C集團百分之百持股子公司。

之後,S2C集團被香港國微公司收購,公司改名爲上海國微思爾芯公司,2018年上海國微思爾芯公司申請將外資轉爲陸資投資人,遭經濟部投審會駁回、裁罰,並限定於1年內停止或撤回投資。上海國微思爾芯公司決定解散思爾芯公司,由母公司承接改爲新竹辦事處。

當時爲上海國微思爾芯公司管理新竹辦事處的陳男,爲讓公司繼續營運,於2019年改租辦公室地點,以自己另行經營上海思爾芯信息公司與員工重新簽訂勞務契約,以人力招募轉換方式,讓上海國微思爾芯公司繼續在臺違法從事集成電路EDA的研發生產、銷售。

臺北地檢署去年9月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3路搜索,並約談陳男到案。檢方訊後諭知陳男以5萬元交保,並於今天偵結起訴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