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強化財務結構 富邦產將發行上限35億元無到期日累積次順位公司債

富邦產表示,該公司債發行滿10年後,如計算贖回後該公司資本適足率大於計算時法定最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一倍,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富邦產將提前按該公司債面額加計應付利息全數贖回。

富邦產進一步指出,該次發行公司債於向主管機關申報發行生效後,將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爲櫃檯買賣交易。另外,此次公司債之發行條件等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