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事實孤兒”撐起一片天

文/魏嬋娟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孩子因爲“不靠譜”的父母而缺乏監護,受到身心傷害甚至失去生命,讓人心痛;一些孩子在無人照顧的情況下艱難生存,在本應無憂無慮的年齡承擔起生活重擔,讓人心疼;一些未成年人步入錯誤的人生軌道甚至走向犯罪,監護缺失或“一言難盡”的家庭難辭其咎,讓人心憂……生活在被遺忘角落裡的他們,面臨多種多樣的困難。如何幫助他們,成爲越來越重要的社會議題。(2月23日 新華網)

事實孤兒,即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他們有家庭,但是他們的家庭沒有能力發揮作用,也無法對未成年人起到監護作用,不利於未成年人的成長,他們的處境讓人心疼。據有關部門統計,截至2020年底,全國已有25.3萬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被納入保障範圍。保障標準參照孤兒,目前平均每人每月可領取1140元。但對事實孤兒的保護不能簡單發錢了事,更需要關注他們的心理健康狀況、身體成長及健康、受教育情況等,多措並舉,才能真正爲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撐起一片溫暖的天空!

未成年人年齡尚小,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尚不具備合理支配金錢的能力,有時候甚至不知道來如何使用這筆錢;直接發給他的監護人也不行,因爲無法查究監護人如何使用這筆錢,所以,“發錢了事”肯定是不可以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缺失的是父母的關愛和陪伴,他們更需要的是能夠在恰當的時候得到心理上的疏導、關注他們的身體健康和成長狀況、給予他們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讓他們能夠快樂成長。

爲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撐起一片溫暖的天空,一方面,需要監護人切實負起責任,既然選擇成爲“事實孤兒”的監護人,就要愛孩子,對孩子負責,給予他們更多的關心和關愛,讓他們感受到“家”的溫暖,健康成長;另一方面,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將“事實孤兒”成長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考慮全面,將保障工作做實做細,從基本生活保障到醫療、教育、心理輔導等,面面俱到,織密社會保障網;再次,相關監管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持續關注“事實孤兒”的成長,對沒有提供相關保障、履行相應撫養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採取一定的處罰措施,真正爲“事實孤兒”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