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收物業費,滄州某小區物管限制住戶繳電費 多方迴應:物業做法不合規,正督促整改
據南昌廣播電視臺資訊頻道@小政視頻近期發佈的視頻,一位家住河北滄州第一公館小區的網友稱,其所在小區物業不作爲,因住戶不滿物業服務質量而拒繳物業費,物業公司便通過限制住戶繳納電費的方式來催收物業費。
▲視頻截圖
紅星新聞記者根據視頻信息瞭解到,涉事小區第一公館位於滄州渤海新區黃驊市驊中街道。據渤海新區政府官網2020年信息,該小區物業負責單位爲黃驊市晶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紅星新聞記者12日下午多次致電該物業公司,但電話均未被接通。
針對網友所反映的物業通過限制住戶繳納電費的方式催收物業費的說法,紅星新聞記者也致電驊中街道辦事處,一名接線工作人員迴應稱:“根據我們瞭解的情況,網友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同時,黃驊市電力局一名工作人員也向紅星新聞記者證實:“第一公館小區業主需通過物業繳納電費,的確有這個情況。”
涉事小區住戶的電費,何以通過物業方繳納?電力局工作人員解釋,這是因爲第一公館小區變壓器產權屬於物業所有,電力局工作人員只能抄到小區總表,所以住戶才需要通過物業繳納電費。
“通過物業繳納電費的情況並非個例,這主要是個遺留問題,目前我們也在積極整改中,現在部分小區已經完成了整改。”這名電力局工作人員說。
同時,上述街道辦工作人員也明確表示,物業以限制用戶繳納電費來催收物業費,這一方式並不合規。紅星新聞記者查閱國務院2018年頒佈的《物業管理條例》其中第四十條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另據上述街道辦工作人員透露:“目前社區方面正在協調溝通,督促物業方面停止這樣的行爲,確保住戶的合法權益。”
紅星新聞記者 楊雨奇實習生王詩嫺
編輯 楊珒 責編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