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車11月底強制掛牌 高市警拍片宣導4大常見違規
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長黃元民,化身股票說明會投資老師,提醒微電車車主需在今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程序並投保強制險,纔可合法上路騎乘。(高雄市交通大隊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微型電動車因體型輕巧,且免牌照吸引大量民衆使用,但也隨之造成違規亂象,甚至釀車禍事故發生,目前已修法通過須於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爲宣導掛牌事項,以及遏止常見違規,由大隊長黃元民帶隊拍片宣導,監理所也提醒,應儘快於期限前備妥證件前往辦理領牌作業。
黃元民宣導微型電動車常見違規事項。(高雄市交通大隊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高雄市交通大隊長黃元民,率領隊員拍片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注意事項,扮成股票說明會投資老師,提醒微電車車主需在今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程序並投保強制險,纔可合法上路騎乘,車主應儘速完成掛牌程序以免受罰,逾期仍未領用牌照行駛,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第1項1款規定,處所有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另外,片中也示範常見的4大微電車違規項目,包含未戴安全帽,可開罰300元;後座載人,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若駕駛人未滿14歲,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黃元民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便利性高,越來越多人使用當代步工具,請各位駕駛朋友騎乘時應遵守相關規定,以維護道路通行秩序,也強調11月30日起將擴大執法,取締電動車違規,請把握最後時間完成掛牌程序,避免挨罰傷了荷包。
高雄市監理所也提醒,微電車2年掛牌緩衝期即將截止,爲避免挨罰,請民衆於期限前備妥身分證或公司登記資料、牌照登記書2張、強制險保險證、來歷證明、統一發票等文件,至全臺各地監理所辦理領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