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展延效期 藥師批食藥署還在睡

疾管署請社區藥局幫忙免費發送1千萬劑家用快篩試劑,讓藥師頻抱怨是在幫疾管署清垃圾。(本報資料照片)

新冠疫情期間,疾管署共採購3.5億劑家用快篩試劑,疫後面臨過期,疾管署請社區藥局幫忙免費發送1千萬劑快篩,讓藥師頻抱怨是在幫疾管署清垃圾,更質疑快篩當初都是緊急使用授權(EUA),效期原本就較短,食藥署應建議藥廠比照藥品申請展延,以避免防疫物資遭浪費,卻完全不作爲,任憑直接丟棄,難道食藥署是睡着了嗎?

疾管署上週請全臺4500餘家社區藥局協助免費發送1千萬劑即期快篩,但高達844萬餘劑將在6月到期。食藥署強調,無從得知產品效期過後的相關數據,因此仍建議民衆在有效期限內使用。

藥師沈採穎痛批,防疫物資超買沒有問題,但不應浪費珍貴的防疫物資,食藥署應出面爲這批快篩背書,建議藥廠申請展延效期。她指出,2002年SARS期間,疾管署因克流感藥物買太多用不完,因此將原本效期5年展延了2年,總共達7年,當時疾管署強調,此舉是善用國家資源的做法,亦是維護民衆防疫安全的積極作爲。

這次新冠疫情期間,抗病毒藥物也用不完,食藥署去年宣佈Paxlovid保存期限由12個月延長至18個月,並強調「爲妥善運用有限醫療資源」。沈採穎表示,新冠快篩試劑是緊急使用授權,因此效期訂定得比較短,可申請展延效期,食藥署卻什麼都不做,放任防疫物資浪費,難道是睡着了?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國內採購的家用快篩試劑皆是依據緊急使用授權方式核可,去年7月1日後所有緊急使用授權皆到期,因此無法申請展延,只能使用到效期爲止。其中僅亞培仍有相同製造廠生產相同型號,符合展延效期的條件,食藥署今年曾詢問業者是否要申請變更許可證,但業者要提供報告並經過評估測試,因此不一定有動力做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