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大亨涉總統大選連署書賄選 14名被告均認罪
陳仲明被控違反選罷法,士林地院開庭,陳等人均認罪。(資料照)
北投溫泉大亨陳仲明等14名被告,被控涉及鴻海集團郭臺銘連署站買個資,檢方認定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罪、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士林地院下午25日首次開庭,陳男等人全數坦承犯行,請求法院給予緩刑的機會。
陳仲明當庭認罪,辯護人更指,本案陳仲明與新北地檢署偵辦的案件,實質上屬於一行爲,希望法官可以函新北檢併案。
陳仲明的沈姓女密友等10餘人全部認罪,也請求給予緩刑機會,其中曾任國宅停車場管理員的石男因有前科,不符合緩刑要件,請求士院給予輕判。庭末,陳仲明的律師指陳男坦承全部犯行,願意繳納公益金,並稱「100萬、200萬元都願意」,法官庭末諭知全案改簡易處刑判決,全案候核辦。
士林地檢署調查,陳仲明、沈姓女密友,去年爲了替郭臺銘通過連署門檻,以每份連署書500元的對價,收購連署書。士檢查出國宅停車場管理員的石男,從沈女處得知在收購連署書後,擅自從臉書下載48名不知情民衆的個資,再僞造成48份連署書而獲利,另尤姓健身教練則受沈女所託,以每份連署書300元的代價,向9名同事等收購連署書。陳等人以不法方式總共購得600多份連署書,期約賄賂金額約30萬多元,依法起訴陳仲明等共14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