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批部會首長「架空」考委 被提名人王秀紅:權宜之計
立法院3日行使考試院人事同意權資格審查,考試院考試委員被提名人王秀紅(見圖)到立法院答詢。(趙雙傑攝)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王秀紅(左),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右)質詢。(摘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王秀紅,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詢時批考試院會規則修正,允許三級部會首長出席發言並投票,「就算被提名人全部沒通過也沒關係」,民進黨政府在玩策略削弱監督機制、球員兼裁判。王秀紅迴應,這是不得已的權宜之計,還是以合議制推動。
針對翁曉玲問考試院主體爲何?王秀紅說,以她先前經驗,就是考試院長、副院長跟考委跟三部會首長。翁追問三部會首長可以取代考試委員?王秀紅說明,這是不得已的狀況、是權宜之計,爲了處理一些緊急必要事項,雖然有些不周全之處,但就是爲了考生權益,爲讓國家考試更順暢,而修改議事規則、考試院院會組成。
翁曉玲說,沒有考委的考試院是違法、違憲,考試院本身該以考試委員爲主,不該是三部會首長參與考試院院會就可以做成決議,民進黨政府在玩策略,允許銓敘部、保訓會、考選部三級部會首長取代考試委員參與決策,這個修正嚴重違憲、架空考試委員。
翁更舉例監察院,說監察院的會議規則明確規定監察委員是主體構成,審計部長僅能列席,「考試院應將三部會首長改回『列席』,否則就是球員兼裁判。」
王秀紅說,過去運作都滿順暢,優點是可以在會議中有發言權,也有投票權,但從未有過投票表決,都是取得共識,用合議制,透過院會或審查會前溝通協調。對於是否要修法限制部會首長權限,王秀紅僅說,未來會再討論。
另外翁曉玲表示,政務人員法制化,應立專法,考試院在2019年有提出政務人員草案,沒想到遭到行政院反對,說考試院沒有權責提政務人員法,行政院說由考試院來提示不適當的,因爲政務人員多在行政院底下,但是有趣的是,政務人員的退撫制度主管機關就是銓敘部,考試院應該堅定立場立專法。
王秀紅說,考試院雖是獨立行使職權,很多政策都要跟行政院溝通,讓法治更周全,兩方有困難都可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