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呂志翔》臺美大法官比一比

美國總統川普將提名芝加哥第七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女士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路透)

川普總統打破傳統在大選前夕提名大法官,在參議院行使同意權過程中將出現政治角力,但一項基本原則永遠不變:「三權分立、相互制衡」,以及大法官樹立的超然、獨立典範不容挑戰。反觀臺灣大法官爭議不斷,尤其予人司法服務政治權力的負面形象,成爲司法改革最大諷刺。

川普於9月26日在白宮玫瑰花園舉行盛大典禮提名巴瑞特爲大法官,彰顯了大法官在美國的崇高地位及影響力。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1789年國會通過《司法法》時成立,200多年來,最高法院諸多畫時代、膾炙人口的裁判,不但對美國,對世界都有深遠影響,如終結學校種族隔離、警察逮捕時的「米蘭達」宣言、墮胎合法化、保障新聞及言論自由等。

大法官是民主共和兩黨及自由保守勢力的必爭之地,除了釋憲、司法審查等角色外,也是司法正義的最終手段,特別是2000年總統選舉最後是由最高法院決定小布希勝出,最高法院成爲總統選舉爭議的裁決者,這也是爲何精於政治算計的川普寧可揹負罵名,急欲把自己人送進最高法院,做好超前部署。

大法官具有高度法學素養、完美法律資歷、獨立見解、良好操守紀錄及跳脫意識形態,再加上終身職保障,即使掌握提名權的總統也無法操控。臺灣現任大法官被總統公開訓斥在美國是無法想像的場景。

目前美國最高法院保守派與自由派大法官比例是5比4,首席大法官羅伯茲是小布希總統任命,政治傾向保守派,但最高法院於7月以7比2多數裁判,要求川普必須將報稅資料交給紐約檢察官調查,但拒絕國會衆議院調閱川普報稅資料的申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川普沒有任何特權,即使保守派多數的最高法院也不埋單,而在臺灣,國家元首的升等論文卻被列爲「最高機密」、保密30年。

美國最高法院的重要職掌也包括對民主政治設下適當界線,確保多數不可經由立法侵犯少數的權益,特別是言論自由、宗教自由、適當法律程序等基本價值不能因爲多數改變立場而遭破壞。

反觀臺灣,民進黨完全執政後,在立法院以多數暴力通過《促轉條例》成立促轉會,及《黨產條例》設置黨產會,所謂的「東廠」、「西廠」成爲集行政與司法權於一身的權力怪獸;不當黨產條例的「針對性立法」及「溯及既往」的認定,也幾乎違反了所有的法理原則。

但大法官會議卻對黨產條例及黨產會做出「全部合憲」解釋,當大法官屈服於政治壓力之際,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隨之潰散,對臺灣的民主化進程及司法改革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美國法律人夢寐以求的最高榮譽,現任大法官除了前哈佛大學法學院長卡根外,都具有聯邦上訴法院法官資歷,但臺灣最高法院法官對爭取大法官卻有所保留,因爲,臺灣大法官的光環並不如預期閃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