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端多了110萬債務! 男遭冒名申辦信用卡、貸款
警方在新北市樹林區拘提劉嫌(83年次)、賴嫌(81年次)等2名犯嫌到案。(圖/警方提供)
當場查扣作案用的手機、SIM卡及筆記型電腦等贓證物。(圖/警方提供)
1名長期在國外工作的李姓男子,今年初接獲多家銀行通知,要他儘速繳交積欠的信用卡費及貸款。李男驚覺有異,向警方報案,警方調查發現是劉、賴2名犯嫌,冒用被害人身分證與健保卡再換上照片申辦,不法利益110萬餘元。
警方表示,長期派駐國外工作的李姓被害人,於今年1月起陸續接到多家銀行帳單通知,要求儘速繳交積欠的信用卡費及貸款。李姓被害人一頭霧水,因爲長年旅居國外,並未申辦相關信用卡及貸款,更不可能在臺灣消費,便趕緊通知銀行,經各家銀行覈對發現,這些信用卡與貸款確實是使用李姓被害人的身分證與健保卡申辦,但是證件上的照片卻被換成了另一名不知名男子。發覺事有蹊蹺,故李姓被害人與相關銀行立即至警察機關報案。
刑事警察局接獲報案後,立即全力追查,發現嫌犯系透過李姓被害人遭外泄個資僞造證件,並冒用被害人名義四處向銀行申辦帳戶、信用卡、貸款及電子支付(經清查多達25筆),再利用這些支付工具於網路盜刷消費,包括購買遊戲幣、虛擬貨幣及3C產品等再加以變現,總計不法獲利高達110萬餘元。
爲免被害情形持續擴大,刑事警察局偵九大隊與新北市新莊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於今年4月24日持拘票及搜索票同步行動,在新北市樹林區拘提劉嫌(83年次)、賴嫌(81年次)等2名犯嫌到案,並當場查扣作案用的手機、SIM卡及筆記型電腦等贓證物,詢後依刑法僞造文書及詐欺罪解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劉姓主嫌並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刑事警察局呼籲國人及業者務必提高資安意識,多查證、切勿點擊可疑連結,減少個資外泄風險。另民衆可定期檢視帳戶交易紀錄及信用卡帳單,於發現異常交易紀錄時立即向所屬金融機構反應止付停卡,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