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防汛道路平又直 超速照相引民怨
民衆質疑,霧峰警方以雷射槍執行測速照相,質疑政府搶錢,警方表示執法皆會在前有測速照相警示牌路段執法,請民衆注意車速,以維護自身生命財產安全。(黃國峰攝)
臺中警方1月25日起在臺中市大里甲堤南路、太堤西路段,不定期以雷射槍執行測速照相,由於限速僅40及50公里/小時,立德里長江和樹質疑限速過低。(黃國峰攝)
臺中市警局霧峰分局指出,大里甲堤南路、太堤西路段是水防道路,所以限速較低。(黃國峰攝)
臺中市警局霧峰分局指出,大里甲堤南路、太堤西路段是水防道路,所以限速較低。(黃國峰攝)
臺中市警局霧峰分局十九甲派出所,本月25日起在甲堤南路、太堤西路段,不定期以雷射槍執行測速照相,由於限速僅40及50公里/小時,引起當地里民質疑政府搶錢,霧峰分局表示,據統計防汛道路,車禍死亡率高,且車速與致死率有相對關係,爲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請民衆特別留意車速。
年關將近請注意自己的荷包不要失血了!中市大里區立德里長江和樹,昨向里民示警,接獲十九甲派出所的測速通知,他表示,也有里民向他反應,車禍大部分應是互不相讓跟不守規則居多,應以其他方式約束駕駛人安全駕駛,甲堤南路、太堤西路段鄰近74快速道路,限速這麼低,容易塞車,騎腳踏車騎快一點,也有可能超過40,這是要跟人民搶錢嗎?
霧峰分局表示,不是隻有十九甲派出所,據統計分析,110年迄今,轄內不幸發生4件死亡交通事故,其中有3件位於防汛道路,且防汛道路以搶修險通行爲主,考量交通狀況,此路段限速已上調至40至50公里,因此轄內河堤邊的防汛道路,皆會科技執法取締,以維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霧峰分局交通組表示,經交通部研究,一般轎車在時速30公里的情況下,遇到前方突然出現緊急情況,需要14公尺的剎車距離;若時速爲50公里,剎車距離將拉長爲28公尺。另外,行人被時速30公里的轎車撞上,死亡率爲10%,若被時速50公里的轎車撞上,死亡率將飆升爲85%。
霧峰分局表示「十次車禍,九次快」,交通事故發生機率及嚴重程度往往與行車速度成正比。建議用路人降低行車速度可增加駕駛人之視野範圍、反應距離及空間,減少事故發生機率,及降低事故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