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結農會保管箱黃金遭竊348兩 行竊員工判賠2000萬

五結鄉農會3年前發生內賊竊取保管箱財物,法院判處農會員工黃鈺凱需賠2000萬元,農會也要賠1000萬元,圖爲保管箱遭竊後,承租戶前往排隊要查看保管箱財物狀況照片。(本報資料照片)

宜蘭縣五結鄉農會3年前發生保管箱遭竊事件,農會員工黃鈺凱因缺錢花用,搜刮客戶保險箱財物,其中40名被害者提出民事求償,宜蘭地院判處黃男賠償2002萬餘元,五結鄉農會則賠1000萬元的懲罰性賠償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鈺凱從2012年起擔任五結鄉農會資訊人員,他沉迷電子游藝場及網路賭博遊戲而需鉅額金錢,他曾代理保管箱業務,熟知金庫鑰匙位置與管理方式,遂借代理保管箱業務之便,持主管密碼、業務負責人與主管的鑰匙開啓客戶保管箱。

判決書指出,黃鈺凱竊取保管箱內的黃金,再變現花用,而農會僱用他擔任資訊人員,應連帶負賠償責任。

黃鈺凱曾在檢察官偵訊時,供稱「我只會挑黃金」,強調除了黃金以外的東西不會拿,則與部分被害者主張還有其他物品遭竊的說法不同,法院審理時則就黃金部分減輕原告的舉證責任,但其他物品仍應迴歸舉證責任原則。

40名被害者遭竊的黃金計348兩重,法院判黃鈺凱需賠2002萬餘元,法院認爲五結鄉農會有重大過失,以消保法第51條規定,五結鄉農會要給負損害額0.5倍、約1000萬餘元懲罰性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