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傳來愛愛聲!綠帽男不忍了 人妻打臉:你先偷吃的

朱男聽聞屋內傳來愛愛聲,發現妻子偷腥,卻反被打臉:「你先偷吃的」。(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名朱姓男子與A女在109年結婚,婚後生活還算美滿,不料,不到2年的時間,朱男去年4月發現,A女透過網路交友平臺,認識1名林姓男網友後,A女的日常行爲就有所改變。

朱男感到怪異,蒐證後發現,林男多次趁他不在家時前來,與A女獨處還發生性行爲,去年7月發生更驚人的事,朱男回家時,還沒進門就聽到「呻吟聲」,朱男十分氣憤衝進屋裡,驚見A女與林男在牀上準備嘿咻,朱男氣得錄影蒐證,提告請求2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

法院審理,A女與林男不否認朱男指控,但2人反控,會有外遇的行爲,是因爲朱男自己先外遇。A女指稱,之前並沒有因爲朱男外遇,就對朱男求償。

法官審酌,A女在還有婚姻存續期間,與林男婚外交往,直到被朱男揭穿爲止,時間長約3個月,2人坦承有發生性關係,外遇行爲已明顯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範圍,嚴重破壞朱男婚姻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背於善良風俗侵害配偶權。

而朱男在與A女婚姻存續期間內,先與其他異性友人有不正當的外遇交往行爲,有A女提出錄音譯文當證據,朱男也不否認其內容,但辯稱:對話內容僅是熟識友人間聊天,並無侵害A女配偶權。

法官檢視對話內容,朱男:「對,你只會不接我電話而已,吵不起來,然後你不接電話,然後我就會擔心害怕」、「幹嘛,不好嗎?我們只吵,我們只炒飯不吵架」等情侶調情、露骨情色對話。

法官認,若無有不正當外遇交往關係,縱使再熟識的異性友人,不可能在一般日常生活中,出現如此失禮、冒犯性對話。A女與林男辯稱,朱男先與他人外遇交往,應屬可信。

法官日前依法裁定,A女與林男連帶賠償朱男精神慰撫金5萬元。 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