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柔道教練摔死7歲童 家長求償1803萬 判賠182萬
臺中2021年發生7歲黃姓男童上柔道課,遭教練重摔致死。(本報資料照)
臺中柔道何姓教練摔死7歲黃姓男童,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確定,民事賠償部分,臺中地方法院判決何姓教練與臺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應連帶給付黃母182萬多元。可上訴。
7歲黃姓學童2021年到校外上柔道課,遭70歲、無柔道教練證的何姓教練,指示廖童以「雙吊袖」摔練黃童100次,遭黃童拒絕,何姓教練就對黃童施以「袈裟壓制」,直到被摔45次才放手;廖童也依教練指示對摔1、2次後,黃童後來臥地不起,何還說「是假欸!」直到黃童嘔吐、頭撞地、無反應才停止,黃姓學童送醫後因頭部受重創不治,最高法院認定何男漠視學員個別差異及身體狀況,用極爲不當訓練行爲,判他9年徒刑定讞。
黃童母親不甘心兒子平白冤死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認爲臺中市體育總會、臺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明知何姓教練無柔道教練執照,仍派他擔任豐原體育館教練,向臺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及廖童父母求償1500萬元精神撫慰金及醫藥與喪葬費共1803萬多元。
臺中地院理後,法官認爲臺中市體育總會對柔道委員會並無指揮監督關係;廖姓男童與黃姓學童對摔,並非造成黃受傷害及發生死亡結果的原因,且廖童也無故意或過失,臺中市體育總會與廖童父母不負侵權損賠責任。
何受聘於柔道委員會,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審酌黃母精神撫慰金以150萬爲適當,加上喪葬、醫藥費扣除已領犯罪被害補償金63萬元等,法官判處何姓教練、柔道委員會連帶給付黃母182萬8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