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判囚10年4月!團購「超買」萬條免稅煙 關鍵理由曝

▲前總統侍衛官吳宗憲,認爲他團購香菸是服從長官命令,於庭上高喊無罪,北院11日重判他10年4月徒刑。(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2019年喧騰一時的華航私煙案,臺北地院審理近2年,於11日依貪污罪重判時任國安軍官吳宗憲10年4月、張恆嘉10年2月徒刑,其餘6名被告軍士官也判處6至7年不等刑期,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弟弟、華航空品處副總邱彰信,則因逃漏稅判刑2年8月;法院認爲,即使稅捐稽徵法不罰逃關稅,但「漏稅物品」仍屬貪污罪規範項目,是本案成罪的重要原因

法院調查指出,歷來總統出訪專案成員,都可藉國賓禮遇通關,讓行李機邊免驗放行,本件私煙案將煙品倉庫運出「機邊交易」的模式,早於2016年3月的「久安專案」便有先例

在總統蔡英文的「自由民主永續之旅」出發前,華航組長黃川禎便先於2019年6月間,將免稅煙價目給吳宗憲參考,吳宗憲也開始募集「團購名單」登記,黃川禎還提醒吳宗憲,整個交易過程要儘量低調,時任華航空品處副總邱彰信、協理於堯全程知情也同意。

2019年7月22日出訪專機返臺,張恆嘉向特勤中心調了2臺公務車,到飛機旁載走了9797條煙品,之後被臺北關查扣,經認定逃稅818萬餘元。

法官勘驗相關對話紀錄,發現吳宗憲多次向華航組長、團購煙者,提到「低調」、「有高度風險」,與其他國安特勤被告濫用特權、超額訂購免稅煙品,再以公務車輛運送罪證明確,而他甚至還因刷自己的信用卡買下近萬條香菸,獲得近臺幣17萬元的回饋,依貪污罪判刑10年4月,調度公務車載煙的張恆嘉判刑10年2月。

華航組長黃川禎協助本件私煙案交易,除指導交易過程的低調作法外,也允諾於過程中安撫地勤,幫助貪污罪證明確卻否認犯罪,判刑5年4月;而副總邱彰信、協理於堯,對事件通盤知曉卻同意放行,審酌2人否認犯罪的態度,各判2年8月、2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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