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光揪出行李內50發子彈 美旅客遭送辦喊:我只是過境耶

一名75歲美籍旅客26日清晨自美國舊金山來臺灣過境轉機前往宿霧,因其托運行李中有50顆點22口徑子彈,由於他並未航空公司申報,被航警過境安檢查獲,涉夾帶危險品,須入境臺灣接受調查,在偵訊後移地檢署偵辦。(讀者提供)

一名75歲美籍旅客26日清晨自美國舊金山來臺灣過境轉機前往宿霧,因其托運行李中有50顆點22口徑子彈,由於他並未航空公司申報,被航警過境安檢查獲,涉夾帶危險品,須入境臺灣接受調查,在偵訊後移地檢署偵辦。(讀者提供)

一名75歲美籍旅客26日清晨自美國舊金山來臺灣過境轉機前往宿霧,因其托運行李中有50顆點22口徑子彈,由於他並未航空公司申報,被航警過境安檢查獲,涉夾帶危險品,須入境臺灣接受調查,在偵訊後移地檢署偵辦。

航警局表示,26日清晨安檢三隊員警於桃園機場執行美國至菲律賓過境航班行李安檢時,發現一位美國籍男子於托運行李內影像有異,在會同海關開箱檢查後,赫然發現有一盒共50發點22口徑子彈夾藏在行李內,由於觸犯我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初步偵訊後移桃園地檢署偵辦。

據瞭解,美籍旅客L男26日清晨自舊金山搭乘長榮航空BR27班機來臺,並準備轉機前往宿霧探望在當地工作的兒子,但他的托運行李在執行轉機X光勤務時,查獲一盒共50發點22口徑子彈,經查該男子本身於美國持有槍枝使用許可證書,在旅行時將子彈誤放入托運行李內,並非刻意攜帶彈藥,因觸犯我國刑法送辦,因其美籍身份,同時也聯絡美國在臺協會協助。

75歲美籍L男偵訊時表示,他主要是到宿霧探望在那工作的兒子,子彈是他之前在美國打獵時,放在揹包內忘記拿出,他也強調,他只是「過境」臺灣,沒有「入境」臺灣,爲何要被扣押。

航空業者指出,槍械與子彈都是安全限制品,必須要有國家許可的證明文件才能託運,例如去國外參加射擊比賽的隊伍,必須在出發地先出示官方文件,讓航空公司進行安全查覈,通過查覈之後再收下槍械及子彈,分開裝置在不同的特殊容器中,才能進行託運,也不是任由旅客隨身攜帶。警方私下表示,美國出境托運行李也曾經查獲因旅客忘記放在行李內子彈案例,對於該名旅客的不滿,他們也感無奈。但這種非蓄意行爲,可能就是緩刑或易科罰金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