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案開庭 陳致中夫婦求判無罪

高等法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8日續開辯論庭,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見圖)受訪時對於國務機要費250萬一事表示,前總統陳水扁在記者會上都有說,不要來問他。(杜宜諳攝)

前總統陳水扁及親友涉洗錢案,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8日開庭辯論,扁子陳致中說「虎毒不食子」,相信媽媽吳淑珍不會害他,所以提供帳戶供其使用;他的老婆黃睿靚則感嘆,爲人媳婦有無奈之處,陳致中夫妻都請求法官判無罪。庭末,審判長諭知7月15日上午10點宣判。

昨日除了洗錢案部分辯論終結外,國務機要費案涉貪污部分,更二審本月22日要開辯論庭,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昨出庭時,被媒體問及扁爆料曾用機要費犒賞他250萬元,馬迴應,扁在記者會上都有說,不要來問他,他要媒體「看清楚一點」。

2012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二審的洗錢案部分,包括吳淑珍及其友人蔡銘哲、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被訴在南港展覽館案涉嫌洗錢;扁珍夫婦、前出納陳鎮慧、蔡與郭被訴國務機要費案洗錢,及陳致中夫妻提供帳戶給珍涉犯洗錢罪。

扁涉案部分裁定停審,吳淑珍昨仍請假,她的律師否認扁珍是貪污及洗錢的共犯。蔡銘哲等3人認罪,蔡請求合議庭輕判給予緩刑;郭則請求判免刑;陳鎮慧則求合議庭不要諭知她與扁珍等人連帶追繳沒收犯罪所得。

陳致中答辯說,除了他之外,包括舅舅、大姑等親友也提供帳戶供媽媽吳淑珍使用,本案纏訟逾15年,他深受煎熬,但做爲前第一家庭成員,有着社會責任,特偵組在辦案時,他配合並授權供清查國外帳戶。

陳致中表示,當年國務機要費等案起訴時,他與妻子在美國讀書,父親陳水扁說這是「藍綠歷史共業」,但他當時如果知道是不合理的要求,知道這些錢是犯罪所得,就算是媽媽要求他也不會幫忙,他沒有犯罪。

黃睿靚則說,這幾年來受到的折磨與煎熬,是說不出的痛苦與困擾,爲人媳婦有無奈之處,她是媳婦受指示去開戶,她開戶時沒看清楚內容就簽名,帳戶後續使用及金錢進帳轉出,她都不知道。庭末,審判長諭知洗錢案辯論終結,7月15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