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海南靈活就業人員可繳存公積金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佈關於開展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工作的通知。通知稱,《海南省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管理辦法》已經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四屆四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符合《辦法》規定範圍的海南省靈活就業人員,可自願向各市縣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申請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基數不低於本人所在市縣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得超過本人所在市縣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具體上下限參照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每年發佈的繳存基數範圍。繳存比例不低於10%,不高於24%。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