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士官硬上泥醉女 她起牀「下半身空空」崩潰 用慘賠換緩刑

田姓士官趁女子泥醉性侵得逞,法院審理期間承諾賠償50萬,合議庭考量被害人給予田男自新機會,依法判刑並宣告緩刑4年。(資料照)

擔任憲兵的田姓士官,今年2月17日凌晨趁着被害女子喝醉,竟在女子與她男友的住處性侵得逞,田姓被控乘機性交,他清醒後非常後悔,現已退伍並在醫院從事病人接送工作。法院審理期間他承諾賠償50萬元,並已支付20萬,其餘按月給付,法官認爲他情狀顯可憫恕,依法予以減刑,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田男與何姓友人到被害女子男友開的酒吧飲酒敘舊,凌晨12點,4人一起至被害女子與男友住處續攤,早上7點多,女子幫田、何叫計程車,掛上電話後又回牀上繼續休息,田男見女子仍在宿醉意識不清,竟爬上牀性侵得逞,8點多,被害女子接到計程車司機通知電話,驚覺下半身外褲、內搭褲以及內褲遭褪去,憤而報警。

田男事發後退伍,改從事病人接送工作,月薪4萬5000元,她在法院審理期間,答應先賠償20萬元,並按月給付1萬5000元達30萬,法院考量他未能妥適剋制一己私慾,觸犯乘機性交罪,與隨機、惡性重大的慣犯不同,並非兇惡殘暴之徒,法定最低刑度有期徒刑3年,有情輕法重的情形,依法酌減其刑。

合議庭考量,被害女子願意原諒田男,給予田男一個自新的機會,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